1.基本形成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本市户籍已婚人员和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居住在本市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婚人员可以享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010-2013年,全区享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7.5万人次,享受金额235.8万元。基本建立计划生育免费药具供应和服务体系。2013年嘉定在全区范围内的企业、医院、学校、卫生中心、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置网点1120个,同时结合药具智能发放机,初步实现计生药具领用全天24小时服务。
4.基本建立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区、镇、村”三级计生公共服务阵地。区级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镇(街道)级有12个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挂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站;村(居)级有151个家庭计划指导室。同时,建立了区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在12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窗口,在社区文化中心设立了人口学校。全区基本形成了部门联合、资源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体系。
5.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依法落实市政府出台实施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嘉定还增设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已伤残或死亡的市民提供患病住院护工费项目。2013年,全区办理各项奖扶合计1.3万人次,涉及金额3419.36万元。实施国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试点区工作,家庭医生与特殊家庭结对服务,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失独”家庭关怀项目,推动“生育关怀行动”深入发展。
(三)面临的问题
1.人口总量迅速攀升,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大。近年来,嘉定区人口总量迅速攀升。2013年全区常住人口达到156.4万,其中外省市人口、育龄妇女数、出生人口数占比都超过了63%。预计“十二五”期末常住人口总量达到160万人。从2013年起,新增老年人口中80%以上为独生子女父母,人口老龄化将进入加速发展和高度压力期。此外,由于“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等因素,预计“十二五”期间嘉定每年常住人口出生1.3万人左右。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内,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总需求呈增长趋势,来沪流动人口和婚育人群的计划生育指导服务、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独生子女老年父母养老服务等需求不断增加。
2.出生缺陷发生率、不孕不育率、人流率较高,生殖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新生儿出生缺陷的预防工作不容忽视;不孕不育率呈增高趋势;随着常住人口及育龄人群规模不断扩大,非意愿妊娠的人工流产总数在高位运行,未婚女性人流现象突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服务需求旺盛。
3.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起步晚,服务能力待加强。与卫生工作相比,计划生育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比较薄弱,尚未形成标准化、专业化服务。区级计划生育指导服务中心的功能没有正常发挥,工作定位、职能和主要任务需要进一步明确。镇、街道现有的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缺少统一规范的职能定位、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卫生与计生机构合并以后,两个条线的资源有待全面整合。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职业化程度不高,专业化水平偏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年龄结构老化,兼职过多,队伍不稳定,难以适应新形势,制约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创新发展。
4.独生子女父母老龄化高峰即将到来,计划生育特殊群体的利益诉求日益强烈。据统计,全区户籍人口中约有13.8万个独生子女家庭,占家庭户总数的比例为66.8%。独生子女父母已陆续进入老年期,从2013年起本区新增老年人口中的80%以上将是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家庭传统的养老功能弱化,对社会养老的依赖度增加。同时,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大于非独生子女家庭,目前全区约有700多名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和1500多名独生子女伤残的父母属于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每年新增近200名。“失独”家庭群体要求政府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解决养老和医疗等方面的诉求日益突出。部分企业不支付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信访矛盾较突出。
二、发展思路
紧密结合嘉定区域实际,以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生殖健康水平为主线,围绕严控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梯度人口服务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政府主导,公益为主;量力而行,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加强保障”的原则,加快构建与建设宜业宜居的综合性城市要求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服务融合,着力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和创新体制机制,在全市乃至全国起到率先、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三、主要目标
2014年,在全市率先基本建成覆盖常住人口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需求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供给有效扩大,发展趋于均衡,服务方便可及,群众满意度提高。
2020年,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街镇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在全市乃至全国率先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
1.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可及率和满意度,加强对定点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2.加强计划生育临床医疗服务。为本区户籍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妻提供再生育相关的基本项目医学检查、输卵(精)管复通手术。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和节育的基本项目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与治疗。
3.完善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制度。进一步加强免费计划生育药具主渠道建设,积极推进药具“优得”工程建设,优化和完善药具免费发放网络,扩大智能药具发放机的设置比例。实现药具储运、发放和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药具安全。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项目,加强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保护妇女健康提供优质的药具保障。
(二)实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积极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进一步完善涵盖新婚、孕前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模式。在全区广泛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宣传倡导,形成一、二、三级预防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强高危人群的筛查、指导、干预。
2.积极推进社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0-3岁科学育儿知识宣传与普及;将0-3岁科学育儿指导课程纳入区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加强育婴师培训,为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工作提供专业化指导。
(三)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开展家庭发展能力建设
1.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公益宣传。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创新宣传方式,探索项目化运作机制,形成品牌效应。强化社区人口文化建设,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2.实施生殖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加强青少年、未婚育龄人群、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宣传服务。开展青春健康项目,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和青少年共同参与的健康教育模式。开展人流干预项目,减少意外妊娠。加强对不孕不育对象的指导服务。
3.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树立家庭发展意识,转变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着眼点要从以育龄对象为单位向以家庭为单位转变,以增进家庭幸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推进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家庭保健、家庭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家庭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支持家庭发展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动员和整合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幸福家庭创建。
(四)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力度,保障和改善计划生育家庭民生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做好资格确认,确保资金到位。重点聚焦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等计划生育特殊群体。加强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综合服务,确保签约家庭医生,实现优先就诊、优先转诊等服务。探索建立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服务、收养子女服务、再生育技术服务等优先服务。建立联系人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和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加大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现象发生。稳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与居住证制度以及积分制管理的有效衔接,实行计划生育梯度服务。
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强化“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打击‘两非’、统计监测、考核评估”工作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强化监督管理,健全住院分娩登记和出生性别统计制度,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五、基本标准
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嘉定区实际,制定本标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等具体标准,由区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标准制定和实施。
计划生育服务基本标准
服务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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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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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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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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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覆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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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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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指导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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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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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获取避孕药具,免费享有查环查孕经常性服务、术后随访服务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教育、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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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避孕药具支出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其它项目支出由区、镇(街道)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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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90%,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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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100%,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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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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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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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享有避孕和节育的基本项目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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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对象类型,分别由医保基金、区、镇(街道)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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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90%
|
常住人口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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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技术服务
|
本区户籍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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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享有再生育相关的基本项目医学检查、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
按照对象类型,分别由医保基金、区、镇(街道)财政负担
|
本区户籍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本区户籍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宣传
服务
|
育龄人群
|
免费获取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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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街道)按事项分别负担
|
家庭覆盖率达到80%
|
家庭覆盖率达到90%
|
计划生育奖励基本标准
服务
项目
|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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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标准
|
支出责任
|
现状覆盖水平
|
覆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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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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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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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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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用人单位的,由镇(街道)支付;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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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付对象100%覆盖
|
财政支付对象100%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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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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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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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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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由市级财政负担;未参保人员,区、镇(街道)按3:7比例分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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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户籍人口目标人群100%
|
本区户籍人口目标人群100%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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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扶助标准每人400元/月;一次性补助3000元/人;死亡扶助标准每月500元/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
|
区、镇(街道)按3:7比例分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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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户籍人口目标人群100%
|
本区户籍人口目标人群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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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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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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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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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街道)按3:7比例分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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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户籍人口目标人群100%
|
本区户籍人口目标人群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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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一)积极推进区、镇(街道)、村(居)委计生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1.明确区计划生育指导服务中心的定位和职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由辖区内医疗机构承担。要进一步做实区计划生育指导服务中心,其定位为围绕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家庭发展,承担由区卫生计生委交给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任务,并根据发展需要不断完善职能。
主要职能:全区避孕药具的供应、发放、管理和服务;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和生殖健康促进工作;有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关怀工作;计划生育政策、幸福家庭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等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受区卫生计生委委托,对镇(街道)家庭计划指导服务站的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绩效评估;承担区卫生计生委委托的计划生育有关行政事务、抽样调查等工作;区计生协会的日常工作。
2.加强镇(街道)家庭计划指导服务站建设。镇(街道)家庭计划指导服务站的定位是围绕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家庭发展,协助街镇开展日常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协助开展再生育申请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审核、农村奖扶和特别扶助资格确认、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具体行政事务办理、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幸福家庭创建工作;协助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婚育新风进万家、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关爱女孩等社区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人口计生信息采集、更新和统计,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通报与信息交换,以及其他计生业务统计工作;协助开展避孕药具发放、咨询和指导服务;协助开展计生协会工作;协助开展对村(居)委指导室的业务指导工作。“服务站”的人员、经费由各街镇负责解决。
3.加强村(居)委家庭计划指导室建设。村(居)委家庭计划指导室定位是围绕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家庭发展,协助村(居)委开展日常计生服务和管理。
主要职能:协助开展村(居)避孕药具发放和咨询指导;协助开展村(居)计划生育政策、婚育新风进万家、幸福家庭创建、关爱女孩、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等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计生信息采集;协助开展村(居)计生协会工作。
(二)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按照常住人口配备计划生育工作力量,重点稳定和加强镇(街道)以及村(居)委一线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配齐配强镇(街道)计生部门工作人员,落实《嘉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嘉人计生委〔2011〕11号)关于“每个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至少配备3名专职人口计生工作人员,镇、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家庭计划指导站)配备至少3名工作人员”和“确保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人口计生专(兼)职干部,每个村(居)委家庭计划指导室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口计生社工”文件要求。
积极落实好村(居)计生干部队伍的薪酬待遇,切实织牢网底。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计生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培训依法行政、信息化应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业务,提升各级计生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信息化应用
完善全区计划生育信息基础数据库,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实现计划生育与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个案登记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探索建立以服务家庭为中心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公共服务平台。
(四)强化社区服务中心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
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中的计划生育服务功能,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咨询指导,提供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药具,做好怀孕信息通报和生育信息通报。协助开展计划生育管理,与街镇家庭计划指导站建立服务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率提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要逐步增加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职能,把人口文化、家庭文化纳入社区文化建设范围,提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日常咨询服务,与各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分中心在服务上形成互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加强服务窗口人员计划生育业务培训,逐步实现计划生育业务“全区通办”。
(五)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宣传倡导、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稳定增长的计划生育财政投入机制,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增长幅度。不断完善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政府购买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等制度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