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嘉定区“十二五”环保工作和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改善本区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我局制定了《2013年嘉定区环保局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嘉定区环保局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2013年嘉定区环保局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13年是嘉定区实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稳步推进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在继续做好大气、固废、噪声、化学品等各项常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今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对有序解决影响城市当前和长远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以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为目标,全面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着力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特别是重大活动期间、重大节假日前后的企业监管。
(一)水源地安全保障及环境整治
1、风险企业监管
探索制定水源地风险企业日常管理的环境安全规范,每月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各企业应做好动态档案,建应急池、围堰等应急设施,定期开展雨水道、污水口排查,确保应急阀门能正常工作。(实施部门:环境监察支队)
2、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按照去年制定的整治计划,有序推进实施水源地综合整治,同时做好项目进度跟踪和效益评估。二是完善《嘉定区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方案(2013-2015年)》,尽快获得区政府批准施行。(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
3、娄塘河沿岸污染源调查
对娄塘镇以东、娄塘河两侧(纵深500米)补充调查329家企业,进一步摸清娄塘河两岸污染源排污现状,为后续的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
(二)重金属污染防治
1、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根据本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和本区实际,编制本区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治理目标,排摸重金属防治项目,提出相应治理工程,包括企业深度治理、污染场地修复、产业结构调整、日常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
2、重金属在线监测。
为解决污水厂进水重金属浓度过高问题,减少环境污染风险,选取一批水量大的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督促规范安装一类污染物在线监测。(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
3、涉汞污染源监管。
根据市环保局要求,强化对本区涉汞企业监管,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加强企业日常监察和监测。(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
(三)化学品监管
1、化学品调查和登记
制定本区化学品企业调查方案,在现场核查基础上,确定调查基础名单,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和数据审核工作,按照市环保局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调查工作。根据全市整体部署,启动危化品企业登记制度。(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环境监察支队、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2、危险废物监管
一是结合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备案;二是继续开展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内容的企业监管,切实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重点危废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强化企业环境污染应急体系建设。(实施部门: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3、进口有毒化学品和废物管理
做好进口有毒化学品企业备案和日常监管工作,建立一厂一档,开展化学品环境安全日常检查;进一步加强用作原料的进口废物日常监管,配合市环保局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4、POPS及ODS监管
做好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ODS(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放企业的统计年报工作。推进淘汰上海合升机械有限公司的3台中频感应炉,督促封浜铜棒厂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5、VOCS专项调查
开展本区干洗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和印刷业、装备制造业、电子制造、家具制造以及生物制药等行业2000余家企业的VOCS专项调查。(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
6、土壤污染调查
根据市环保局总体工作方案方案,对关闭淘汰的化工、农药、电镀、冶炼、皮革、纺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等场所开展调查,原场地如果建设敏感建筑(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养老院等),须进行场地评估。会同各街镇、规土、经委等部门,对本区域腾空的地块进行梳理,排摸规划用地性质。(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
(四)环保专项行动
在完成国家和上海市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拟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的专项检查:水源地风险企业、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处置、电镀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等专项检查。(实施部门:综合管理科、项目管理科、污染防治科、法规宣教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二、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着力推进污染总量减排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对照“十二五”减排责任书中提到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去年初步梳理的2013年度减排重点项目,筛选确定今年减排工作项目清单。(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
(二)推进实施减排工程。
一是会同徐行镇、区农委,推进国家重点减排项目徐行二牧场污水治理项目。(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
二是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会同经委、各街镇对照减排责任书中列出的锅炉改造清单,加快推进实施。改造好的项目,做好减排档案。在项目审批方面,根据“以新带老”的方针,在企业改扩建方面严格要求,促使企业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在日常监管方面,运用监测、执法、限期治理等手段,综合推进;对于推进不力的企业,取消其各项环保评优资格。(实施部门:综合管理科、项目管理科、污染防治科、法规宣教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
三是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推进2010年普查数据库、2007年普查数据库中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街镇做好重点企业现有档案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经委做好产业结构调整补贴资金的审核工作。(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
(三)加强减排管理工作
1、开展区级在线监控平台更新验收。8月份完成嘉定区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更新,年内通过市环保局验收。(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环境监测站)
2、做好减排工作预警。对照减排责任书,梳理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对于可能影响国家减排考核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做好总量指标加减法,即减排项目的削减量和新增项目的新增量,动态掌握总量指标变化,避免新项目超总量指标。(实施部门:项目管理科、污染防治科)。
3、国控企业监管。做好在线监测设备更新和日常监管,开展每季度的国控企业在线监测有效性审核,继续实行国控企业例会制度。(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
三、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为目标,认真做好各项常规工作
(一)重点污染源监管
制定年度重点监管方案,确定2013年区级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做好每季度重点污染源达标统计,确保监测频次符合市环保局管理要求;加强重点污染源日常管理,提高污染稳定达标排放水平,重点企业全年达标率应在90%以上。(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二)餐饮油烟气整治
加强对餐饮业新建项目的审批,源头控制油烟气污染,消除矛盾隐患。在餐饮集中地区开展油烟净化设施专项整治,对不正常使用或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加强执法,着力解决油烟扰民等信访纠纷。(实施部门:项目管理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
(三)重污染天气应对
根据本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方案,制定本区实施细则,会同经委、建交委等相关部门确定重点防控治理对象,制定具体应对措施、响应程序等。(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
(四)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开展本区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自查工作,认真查找不足、宣传亮点;修订对街镇的考核办法,征求街镇意见后,推进实施。(实施部门:综合管理科、项目管理科、污染防治科、法规宣教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五)企业环境年报统计
对今年纳入环境统计年报的255家企业,开展集中培训辅导,完成数据审核、校对、录入工作,根据国家和本市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年报统计工作。(实施部门:项目管理科、污染防治科)
(六)限期治理
对符合条件的废气超标行为实施限期治理;根据市环保局整体安排,适时启动水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
(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梳理“双有”、“双超”企业情况,结合其他专项工作需要,确定2013年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对已列入强制审核计划的企业,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推进,加快实施进度;对于拒不实施的企业,依法查处。(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八)工地扬尘在线监测
在去年2个工地基础上,今年再增加3个工地,实施扬尘在线监测。重点将嘉定新城(马陆)、镇区范围较大的工地列入计划。(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
(九)辐射监管审批
按照市环保局规定的频次和管理要求,做好辐射相关企业日常监管,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完善辐射许可证发放内部审核程序,提高许可证办理的规范性,受理单、内部审核流转单、现场核查单等档案要完备;做好移动探伤备案,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实施部门:项目管理科、污染防治科、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十)资质运营企业管理
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工作内部流程;加强污水委托外运监管。(实施部门:污染防治科、环境监察支队、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十一)秸秆禁烧巡查
指导相关街镇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成立巡查队伍,尤其在“三夏”、“三秋”期间加强巡查,在此期间,会同农委建立巡查督导小组,对各镇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实施部门:综合管理科、污染防治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