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管委(马府)【2015】91号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新城(马陆镇)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8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政府)同意,现将《嘉定新城(马陆镇)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8
 
 
 
嘉定新城(马陆镇)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第一部分    总则
嘉定新城(马陆镇)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回顾
第五轮嘉定新城(马陆镇)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在区委、区府和区环保局的直接领导与指导下,正确贯彻区2012—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工作方针,我镇实施了水环境治理、大气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绿化建设、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工业污染治理等工作,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取得一定成效。为了继续保持和推动嘉定新城(马陆镇)的环保事业,编制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第二部分   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持续巩固并提升“国家级生态镇”创建成果,现根据《嘉定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并实施《嘉定新城(马陆镇)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转型发展 创新驱动”为这一主线和“新城建设出好形象”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节能减排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生产、消费和生活方式转变,不断巩固和提升马陆镇“国家级生态镇”创建成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坚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突出特色。针对嘉定新城(马陆镇)的地理环境、功能定位,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资源、环境的关系,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
坚持延续性、先进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深化与巩固前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成果,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工作,全力推进嘉定新城(马陆镇)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三、总体目标
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巩固成果,继续推进镇、村级河道综合整治;基本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任务;控制噪声污染;推进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农村污染总量控制;强化行政村分散小企业治理与监督;巩固国家级生态镇成果以及市、区级生态村、区级绿色小区和绿色企业的创建工作;开展重点排污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四、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污染物总量控制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本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政府下达的“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17年本镇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控制为92.2吨,氨氮为10.6吨;二氧化硫控制为264.1吨,氮氧化物为203.9吨。
1、基本完成“十三五”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到2017年上述四项指标排放总量不突破总量控制。
2、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从管理减排、结构减排、工程减排人手,全力完成每年目标控制任务。
(二)水环境保护
继续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全面推进污水纳管工作。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加强水污染防治与监督。
1、污水管网工程。继续推进和完善截污治污工程。
2、做好污水管网日常养护,确保污水畅通和预防污水倒流现象。
3、河道整治。深化河道综合整治,开展黑臭宅心河整治工程,建立生态文明的新农村环境,计划2015年开始对新联村、立新村、樊家村、包桥村4个村的18条宅心河整治,共计河长3880米。2016年计划完成中小河道轮疏5000米,2017年计划完成中小河道轮疏5500米。
4、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做好中小河道的维修、养护、保洁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嘉定新城新开河道加强管理,争取每年创建星级河道1条。
(三)大气环境保护
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控制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加快中小型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和大型燃煤锅炉的脱硫改造。加强餐饮业油烟气治理和扬尘污染综合防治,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1、锅炉改造。继续推进中小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开展茶水炉联合整治取缔行动,基本杜绝烟囱冒黑烟现象。督促镇域范围内18家企业的18台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2、餐饮业油烟气治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气污染的综合整治,定期对餐饮服务业进行巡查摸底工作,严格执行《上海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相关公建配套设施,严格控制居民楼下和临近区域开设新的餐饮店。
3、扬尘防治。完善扬尘污染防治督促、推进工作,继续深化各类扬尘污染源规范化控制。根据《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行业管理为抓手,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加强建筑工地、堆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强化全过程监管,努力达到扬尘控制规范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完善喷淋、车辆冲洗等设施。
(四)固废处理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卫生废物安全处置系统。
1、生活垃圾。在全面建成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作。
2、卫生、工业固废。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垃圾全部纳入全市集中处置系统,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大重点企业监督力度,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确保危险废弃物处置安全。
(五)工业污染防治
以产业结构调整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为重点,积极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循环经济试点,加快淘汰环保劣势企业,进一步提高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水平。
1、产业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环保劣势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和考核,完善能源消耗大户跟踪调查机制,调整关停一批“二高一低”企业,计划减排重点企业结构调整20家。
2、ISO14000认证及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加快推进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以生态环保引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进区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培育工作,逐步向现代服务业、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延伸。
(六)绿化及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和“城市与自然共存”的原则,全面开展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绿地林地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全面推进“千米一湖、百米一林”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嘉定新城绿化环境建设。
2、巩固国家级生态镇国家级生态镇工作,并完善创建长效管理工作,达到持续改进的目标。
3、绿化建设。优化城市绿化格局,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建设。
4、林业建设。改造低效林,推进生态林建设,逐步形成以生态公益林为屏障、经济果林为新增长点的林业发展格局,打造马陆葡萄升级版。
(七)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郊区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村环保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为城市提供安全优质农产品。加大力度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1、农村自然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对规划保留的农村地区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重点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村沟宅河整治、生活垃圾收集与转运、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房屋墙体整修等工作。
2、农业污染综合防治:秸秆禁烧工作扎实推进,确保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建设,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有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稳步推进对修剪下来的葡萄枝条综合利用,改变随意丢弃河道造成的水体污染。
第三部分    保障措施
一、完善环境保护体制
进一步完善以嘉定新城(马陆镇)环境保护建设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为核心的环保体制,充分发挥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机制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综合协作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工作,加快构建镇、村(工业区)二级环境管理和监督责任体系。
二、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制
完善环境绩效综合评估考核机制,重在责任追究。把环保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情况、环境质量状况等环境保护指标切实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强化污染减排责任制,健全污染减排指标分解和跟踪考核机制。建立环境问责制,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三、强化环境法治建设
完善环境法律执行力度,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
四、强化环境经济政策
强化政策引导效应,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机制。把环境保护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加大对污染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完善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重点减排单位的激励政策。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补贴机制,探索污染排放总量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等机制。
五、完善污染源头控制机制
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进一步推进工业向工业区块集中,工业区块外原则上不得新、扩建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污染产生。
六、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
加强公众环境宣传教育,继续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提高环保意识;培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和支持公众及社会组织开展环保活动,倡导市民逐步形成绿色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强化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管;完善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环保围绕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继续推行企业环境行为评估和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机制,鼓励企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或企业环保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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