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卫计应急〔2017〕5号
关于印发《2017年嘉定区卫生应急 培训演练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8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规范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强化医务人员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按照《关于组建卫生应急培训演练中心的通知》(嘉卫应急〔2013〕15号)等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区中心医院、区疾控中心和华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区卫生应急培训演练中心共同制订了《2017年嘉定区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卫生应急队员和相关医疗卫生人员参加我委组织的各项培训演练,保证出勤率。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底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二、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单位的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工作,制订本单位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开展。要求年内组织开展包括卫生应急法律法规在内的各类培训和演练,每项不少于2次,并做到全员参与、逐一过关。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本单位卫生应急培训演练计划表通过政务网发送至委应急管理科。

三、各单位在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时,要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及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评估等工作相结合,突出主题,聚焦问题,注重实际效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