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职能科室:
为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辖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据《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沪卫计法规〔2017〕1号)及《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嘉委发〔2016〕2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卫生计生委指导下,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实施以来,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学习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卫生计生系统干部和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执法能力全面提高,卫生计生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为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十三五”时期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依据《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以及《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本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嘉定卫生计生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为建设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健康嘉定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进一步增强,卫生计生监督员依法执法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即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服务于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推动健康嘉定沿着法治的轨道有序运行。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需求,开展宣传教育。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执业、党内法规建设等各种法治实践活动中。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卫生计生工作不同岗位、不同专业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系统内全员普法。
5.坚持创新驱动,注重实效。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内容、新领域、新方式,着力推进普法教育的公共化、社会化和专业化,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经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委的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推动卫生计生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市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及与维护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我区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以规范医疗服务提供和服务行为、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为重点,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学习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精神卫生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学习宣传《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学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法治水平;学习宣传《献血法》,推动无偿献血,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学习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国家赔偿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全区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能力;大力宣传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职业病诊断鉴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刑法修正案(九)》等,加大对医闹震摄力度,维持正常医疗秩序。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 以“嘉定法宝”、“嘉定德宝”为引领,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卫生计生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利用卫生计生纪念日、卫生计生法律宣传周、宣传月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践行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倡导良好医德医风。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积极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建设,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卫生计生系统依法治理,提升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探索推进卫生计生行业法律顾问制度,支持各类卫生计生行业学(协)会发挥专业服务和行业自律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作用。
三、对象和要求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全区卫生计生系统要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利用办公会前学法、依法行政讲座、专题培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审理旁听等多种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落实,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日常养成,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切实加强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完善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卫生计生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法律知识占业务培训比例不低于10%;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公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公务员每年自学和集中学习法律的时间均不得低于20小时;重点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自学和集中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三)深入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在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纳入卫生法律知识,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的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和依法履职。加强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增强廉洁行医自觉性。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窗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全区各级医疗卫生人员每年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参加集中法律培训不少于2次。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评价,探索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竞聘上岗等的重要依据。
(四)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医疗、疾病防控、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遵纪守法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认识,引导其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使卫生计生领域的矛盾和纠纷有序进入法治渠道解决。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相关企业单位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树立诚信守法、爱岗敬业的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卫生计生行业学(协)会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围绕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各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职能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普法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和报告制度,深化系统内全员法治教育,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工作。执法单位要建立健全执法过程中法律告知机制,要利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医疗、疾病防控、母婴保健、计生等领域应当结合不同领域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完善我区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开展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以医疗卫生为主题的以案释法宣讲工作,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四)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卫生计生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推进长效开展。
(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公交、地铁、医疗卫生机构等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卫生计生政务大厅或相关服务窗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强化政府大厅或相关服务窗口的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大力推进“互联网+法制宣传”行动,在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加强微博、微信、网站、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五、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启动阶段)。2017年第一季度,各卫生计生单位要在总结“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七五”普法实施计划或方案,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和培训骨干工作。各单位要在2017年4月15日前将本单位实施计划或方案报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法制)科。
(二)实施阶段。从2017年第二季度起至2020年,各单位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定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以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考核验收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在2018年进行中期检查,2020年进行总结验收。2020年下半年,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在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考核验收前,我委将组织各单位进行自查,并于2020年9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法规处。
六、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卫生计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制。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及各自职责分工,切实落实普法责任。要制定年度学法普法工作计划,建立活动台账,做好记录管理,抓好学习和活动落实。
(三)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确保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区卫生计生委按照区委要求落实卫生计生系统普法教育专项经费,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原则上每年上不少于2万,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四)加强考核评估。不断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区卫生计生委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重点项目的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机制。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普法考核工作,突出对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的考查。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附件: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实施阶段任务分解表
附件
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实施阶段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对象 | 总体要求 | 任务内容 | 牵头科室/部门 | 实施单位/部门 |
1 |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日常养成,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 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利用办公会前学法、依法行政讲座、专题培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审理旁听等多种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落实。 | 委党政办 | 区卫生计生委、各卫生计生单位 |
2 | 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 完善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法律知识占业务培训比例不低于10%;每年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自学和集中学习法律的时间均不得低于20小时。 |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 委党政办、综合监督(法制)科 | 区卫生计生委、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 |
3 | 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推动全区卫生计生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 | 委党政办、综合监督(法制)科 | 区卫生计生委、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 | ||
4 | 学习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精神卫生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 | 委机关各职能科室 | 区卫生计生委、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 |
5 | 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 委党政办 | 区卫生计生委、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 | ||
6 | 医疗卫生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 各级医疗卫生人员每年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参加集中法律培训不少于2次。 |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 | 委党政办、综合监督(法制)科 | 各卫生计生单位 |
7 | 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 委党政办 | 各卫生计生单位 | ||
8 | 在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纳入卫生法律知识,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 | 委人事科、委医政科、委综合监督(法制)科 | 各医疗卫生单位 | ||
9 |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的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和依法履职。 | 委医政科、委综合监督(法制)科 | 各医疗卫生单位 |
10 | 加强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增强廉洁行医自觉性。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窗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 委党政办、委医政科 | 各医疗卫生单位 | ||
11 | 开展面向社会的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 | 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认识,引导其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引导民营树立诚信守法、爱岗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能力。 |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卫生计生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利用卫生计生纪念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周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 委党政办、委综合监督(法制)科、委医政科 | 各医疗卫生单位 |
12 |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深化卫生计生系统依法治理,提升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探索推进卫生计生行业法律顾问制度,支持各类卫生计生行业学(协)会发挥专业服务和行业自律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作用。 | 委综合监督(法制)科、委医政科,各有关职能科室 | 各医疗卫生单位 | ||
13 | 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卫生计生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推进长效开展。 | 委综合监督(法制)科 | 委监督所、各医疗卫生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