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审计工作计划。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根据嘉定区审计局关于《嘉定区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四责协同”机制,找准审计新定位,充分发挥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法纪、促进廉洁建设、服务宏观管理、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努力实现新时代审计工作新作为。现结合我委2018年卫生计生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内审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持续深入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年内将对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嘉定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单位开展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规范性和效益性的审计,重点围绕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促进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效果。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始末时间为5月至7月。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受委组织部门委托,将分别对区牙病防治所、迎园医院、工业区和菊园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内控制度的履行情况,以及各项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进一步促进单位法人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积极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完善监督机制、防范廉政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始末时间为6月至10月。
三、继续做好专项审计调查
按照内审领导工作小组会议精神,开展卫计委系统伙食费使用专项审计调查,评价各单位伙食费操作是否按照《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关于伙食费有关操作口径》要求执行,促进相关要求落实到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开展2017年度中央补助资金跟踪审计,评价单位资金管理及执行情况。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始末时间为6月至10月。
四、做实审计结果利用和审计整改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201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沪府发〔2015〕69号),和区审计局工作指导意见,切实抓好审计结果的利用和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同时被审计单位要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各单位要切实执行审计建议,认真整改,审计工作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问题贯穿始终,促进单位管理水平提高能级。
五、扎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一)关注重点领域,不断提升审计效能
区级医院依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沪卫计规〔2017〕9号)针对本单位捐赠业务开展对捐赠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审计评价。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针对单位合同业务,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对合同签订、执行和归档进行审计评价。通过审计促进单位规范业务行为,降低、化解风险。委审计室继续做好优秀内审项目的报送工作,深入挖掘审计成果、资源。通过优秀内审项目的评选、选送,着力推进打造精品审计,促进卫生计生系统内审项目整体质量提高。
(二)提升审计能力,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各级内审人员要提高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意识、增加依法文明审计的法治思维,热爱职业,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提升能力,做到坚守、敬业、奉献,努力打造一支卫生计生系统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审计队伍。根据《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沪卫计审计〔2018〕1号),区级医院要切实加强内审力量建设,合理设置内审机构或配备专职内审人员,增强其独立性,促进内审人员有效地履行职责,在新时期下逐渐由监督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建设性管理意见。
(三)内审工作考核,促使内审工作常态化
各单位内审负责人认真对照考核规则,齐心合力推进系统内审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本年度继续考核各单位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审计组的工作配合情况。继续严格考核各内审机构提交计划、总结、内部审计情况报表、审计征求意见反馈、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和审计整改书面报告等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六、配合完成其他监察审计任务
积极配合市、区审计(财监)部门和委纪检室,完成有关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监察事项。
附件: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考核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印发 |
(共印36份)
附件
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考核表 | ||
序号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组织 建设 | 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或配备内审专职或兼职人员。 | 1 |
成立了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 | 1 | |
年内召开审计工作专题会议。 | 2 | |
审计计划安排 | 制定书面的年度内审项目计划,计划内容完整,包括审计项目名称、类型、预计完成时间等内容。 | 1 |
设有内审专职机构的单位不少于4个内审项目,其他单位不少于2个内审项目。 | 2 | |
年度项目计划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并正式下发。 | 1 | |
审计任务实施 | 单位内部开展的内审项目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报单位主要领导,并按要求上报。 | 2 |
积极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在本单位开展的审计项目。 | 2 | |
审计情况报送及反馈 | 按时按要求上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4月份)、内审工作半年度和年度总结(对应分别是每年6月和12月份)。 | 3 |
按要求上报每半年度(6月20日前)和年度(12月20日前)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 | 1 | |
接到征求意见稿的10日内,按要求反馈审计意见。 | 1 | |
接到审计报告的30日内,按要求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 3 | |
接到审计报告的90日内,按要求报送审计书面整改报告。 | 3 | |
参加 活动 | 按要求参加上级审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活动。 | 1 |
信息化使用 | 积极配合使用《嘉定卫生计生委审计信息化系统》。 | 1 |
合计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