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卫计监督〔2018〕16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上海市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巩固近年来无证行医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保护群众健康,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9个部门印发了《上海市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沪卫计监督〔2018〕3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各街镇政府要加强属地责任的落实,按照《计划》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本区域的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严防无证行医致死致残事件的发生。

二、各打非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做好协同工作,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应用,形成打击合力,使无证行医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各街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村居做重点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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