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丽景小区业主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嘉定区塔城路475弄丽景小区52号单元楼加装电梯申请报告》已收悉,我局于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10日在丽景小区内进行了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并无书面意见反馈。根据《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的通知》(沪建房修联[2016]83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通知如下:
原则同意你单位对嘉定区塔城路475弄丽景小区52号单元楼加装电梯,并列入2019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计划,该项目增设电梯1台,暂定估算60万元,相关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落实,并按照《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政府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建[2014]2号)文件精神进行政府补贴申请和使用管理。
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进行后续流程的办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