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嘉定区重点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日期:2019-11-20

2019年,嘉定区的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加大”、“四个促进”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尽责,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监督实效,为嘉定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上述目标,2019年嘉定区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

(一)区本级政府“全口径”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以推动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公共资金安全为目标,对区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开展审计,重点关注财税政策落实、预算收支的真实性、支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资金投向和绩效、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决算草案编制、财政存量资金、政府采购制度及转移支付管理等内容,促进政府预算的统一和完整,规范财政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加大对重大风险隐患揭示力度,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风险、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帮助堵住财政管理中的风险漏洞。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推动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绩效为主要目标,对10个区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非税收入管理、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使用情况,单位内部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等,促进部门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专项审计调查

(一)存量土地储备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全区存量土地储备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分析土地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制度缺陷,并提出审计建议,以达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全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二)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中,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奖励标准、资金拨付、资金清算及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揭示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无超标准、超面积或重复奖励等现象,推进我区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深入贯彻落实两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要求,以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结合街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对1个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委区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四、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党中央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对3个委办局、2个街镇及2个区属企业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事业发展状况、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履行重大经济决策、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监管、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土地减量化资金、非经营性资产等重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使用情况,内部管理控制情况,领导干部(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内容。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一)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对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费用进行鉴证审计,对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014年至2018年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关注项目立项决策、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关键环节。对政府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建设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关注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规避招投标、虚假签证等问题,以及政府投资领域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瓶颈,提升审计监督绩效。

(二)委托开展区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并复核抽查质量。委托开展区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复核或抽查审计质量,重点关注社会中介机构执行委托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的情况,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节约建设资金。

六、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工作任务

根据审计署和上海市审计局统一部署,需要区审计局完成的项目: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根据审计署新三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由审计署统一部署,区审计局具体负责实施。

(二)东西部协作扶贫情况专项调查。该项目为审计署统一部署,上海市审计局抽调区审计局人员赴云南、贵州共同实施。

(三)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专项调查。该项目为上海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区审计局根据上海市审计局安排参与项目实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配合区委巡察组巡察工作、区纪委中央八项规定检查及举报案件的协查工作和相关单位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同时,在年度工作中,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部门有新的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将及时调整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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