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嘉定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
发布日期:2024-02-22

2024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七届区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补短板强特色,塑品牌扩影响,着力推动法治嘉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力以赴行法治、促发展、保安全、强队伍,为嘉定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坚持全面依法治区,统筹推进法治嘉定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区委依法治区办职能职责,深刻把握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新要求,努力开创法治嘉定建设新局面

(一)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健全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着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村居进网络、进学校(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2.推动区委中心组专题学法不少于一次(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完成时间:9月)

3.举办嘉定区“新年首个工作日学法”宣讲活动,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法宣办等单位举办第11“法治嘉定建设”领导干部研讨班、“法治嘉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干部培训班(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法制科、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0月)

(二)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4.筹备召开中共嘉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起草并提请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2023年度本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2024年度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法制科。完成时间:4月)

5.筹备召开中共嘉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六次会议。研究起草并提请印发2024年度法治嘉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督察科、法制科、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5月)

6.开展嘉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专题述法工作。(责任部门:督察科。完成时间:3月)

7.组织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完成时间:11月)

8.组织做好全面依法治区调研课题研究,聚焦全市、全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开展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法治调研成果。(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完成时间:10月)

9.全力做好国家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验迎检的各项工作。(责任部门:法制科、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间:12月)

10.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配合落实法治上海建设考核工作。(责任部门:督察科、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间:12月

11.根据第二轮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结果,对获得命名的街镇加强经验推广和宣传报道,进一步激发各街镇法治建设动力。推动更多街镇积极参与创建,挖掘培育基层特色亮点法治品牌。(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法制科、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全面加强法治督察

12.着力完善基层法治观察建议处理解决机制。组织评选区级优秀基层法治观察建议、区级优秀基层法治观察员和观察点,并推荐申报参加市级基层法治观察典型选树。(责任部门:督察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13.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督察。(责任部门:督察科。完成时间:12月)

(四)积极拓展长三角一体化法治协作

14.按照本区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嘉昆太”法治建设法治保障法律服务一体化联动共建,探索拓展合作渠道。(责任部门:各科室、各部门、有关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15.加强毗邻区域矛盾纠纷协同化解,在案情调查、信息核查、劝说疏导、文书送达等方面开展合作,提升纠纷化解协同响应能力。(责任部门:促进法治科、有关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五)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6.充分发挥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作用,用法治力量和手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法制科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17.深入落实本区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7.0版),完善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责任部门:办公室、法制科、普法治理科、促进法治科、律公科、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18.在文化市场、民政等41个执法领域全面施行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并提供“合规一码通”服务。(责任部门:法制科、律公科。完成时间:1月)

19.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根据本市部署和要求,研究拓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责任部门:法制科、律公科。完成时间:10月)

20.规范和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推广应用“检查码”。(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2月)

21.聚焦涉重点企业、新兴产业等重点执法领域,加强行政指导。根据本市部署,围绕涉企高频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等,组织各区级部门探索制定企业生产经营重点监督事项指引。(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2月)

22.持续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对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行政协议,做好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加强对区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理。(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2月)

提升依法行政效能,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聚焦提质增效,以更实举措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23.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及本市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本区实施方案,推动基本建成区、街道乡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联合相关执法部门梳理形成本区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做好专项整治和国家专项监督迎检准备。(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2月)

24.深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本市意见,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2月)

25.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2月)

26.根据本市部署和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2月)

(二)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27.严格落实本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意见。(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受理科、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28.健全行政复议配套工作机制,结合市局有关工作规则、规范,修订完善本区复议案件办理规则、复议决定执行与抄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等工作规范,落实市局有关行政复议类案指引。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功能,择期召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受理科、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29.坚持全过程调解,在开展案前、案中调解的基础上,推动调解向案后延伸,探索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联调。(责任部门:受理科、促进法治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30.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加大开展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力度,对复议法律文书履行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加强对行政复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跟踪。(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受理科、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31.持续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活动进党校、进高校,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水平。(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受理科、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12月)

32.强化行政复议应诉管理系统应用,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加强行政复议数据分析。(责任部门:受理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三、坚持法治为民宗旨,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快建设更加完备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便捷高效普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着力营造法治嘉定新风尚。

(一)不断提升普法治理工作实效

33.深化宪法及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发《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嘉定区宪法及民法典学习深化工程》文件组织开展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三十六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嘉定区活动。(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34.深入实施“一月一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推动法律“九进”,广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35.聚焦重点普法对象,开展“嘉定法宝”百姓艺术团“曲艺轻骑兵”法治文化走近青少年活动,办好企业“法治体检”“合规体检”等活动,加强对境外人士的普法宣传,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和劳动者的普法力度。(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36.举办第四届“嘉定法宝杯”嘉定区法治文化节、第四届“嘉定法宝杯”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全国曲艺展演活动,积极参与第二届上海法治文化节。大力推进“普法+红色文化”,编选嘉定区红色法治文化游览路线。营造公共法律服务“一坊一站”法治文化氛围。(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37.融合“普法+科技”,持续开发“嘉定法宝”服务号功能,研究开设“嘉定法宝”抖音号、嘉定法宝体验中心互动体验升级,进一步探索“交互式”“沉浸式”“体验式”功能,加大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8.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定2024年嘉定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重点普法目录,发布2024年嘉定区区级机关、街镇普法责任清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规范》嘉定区标准,加大以案普法工作力度。(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二)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39.持续提升本区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工作。(责任部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促进法治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40.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坊一站”平台建设,创新和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形式和内涵,有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41.认真落实市局、市法援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意见,配合研究制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案服务标准,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责任部门:法援中心。完成时间:12月)

(三)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42.贯彻落实《发挥城市功能优势 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 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提升专业法律服务能级。(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2月)

43.梳理上报品牌专精型律师事务所入围名单和培育名单,配套落实鼓励政策。推动律师事务所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2月)

44.吸引本市优质律师事务所在本区设立同城分所,鼓励本区律师事务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设立执业风险基金和事业发展基金。(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2月)

45.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探索建设法律科技数字化管理平台,积极应用法律科技产品,不断拓展法律服务范围。(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2月)

)进一步提升公证、司法鉴定行业服务质效

46.在市局、市公证协会的指导下,积极拓展公证业务空间和类型,在航运贸易、海事矛盾争议、数字交易、知识产权等领域加强探索创新。(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47.积极推进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加强业务宣传推广,完善个性化服务举措, 持续推进公证利企惠民。(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48.贯彻落实《上海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2月)

49.加强司法鉴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有效提升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2月)

(五)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5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纵四横”大调解工作体系,探索“三所联动+”模式,完善“三盯三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更好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责任部门:促进法治科、律公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51.积极培育商事调解组织,试点开展金融纠纷等商事争议集中化解。(责任部门:促进法治科、区人民调解中心。完成时间:12月)

52.推进解纷“一件事”工作,运用线上视频调解,探索人工智能辅助调解大模型试点工作。(责任部门:促进法治科、办公室、受理科、区人民调解中心、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六)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53.进一步发挥司法所作为基层法治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总结推广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试点项目经验。(责任部门:促进法治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54.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动服务下沉。推动街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与“15分钟社区生活圈”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无讼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促进法治科、依法治区科、法制科、普法治理科、律公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55.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推进2023-2025年度“上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命名推荐工作,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四、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积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抓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全力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稳定和重要节点安保维稳工作,认真担当履职,积极服务平安嘉定、法治嘉定建设。

(一)坚决维护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安全稳定

56.大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意识形态、信访、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重点任务责任部门:各科室、各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57.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标准做好春节、全国“两会”、国庆、届进博会等重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责任部门:各科室、各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二)持续加强矫正安帮工作

58.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和本市实施意见,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落实最高院、司法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12月)

59.贯彻落实戒毒民警整建制管理机制,优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及社工管理机制。(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教育帮扶科。完成时间:12月)

60.深化公安司法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分级分类推进矫正对象教育,强化心理矫正,打造区级帮教品牌和示范基地。(责任部门:教育帮扶科。完成时间:12月)

五、强化党的政治建设,锻造司法行政过硬铁军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党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努力为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障。

(一)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61.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开展全员政治轮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铸就政治忠诚(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62.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做好“三型”党支部定级晋位,推广“我轮值 我参与”3.0模式,深化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党建质量,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责任部门:政治处、律公科。完成时间:12月)

63.试点运行嘉定区“四责协同”2.0智慧版,完善全过程管理机制,健全嘉定司法行政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向基层延伸的有力举措。强化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责任部门:政治处,各单位、各部门,各党支部。完成时间:12月)

64.全面落实嘉定新城“融合型党建”要求,继续推进“领域党建”五年行动计划,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向聚焦、深度融合,着力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一坊一站”双覆盖格局,构建便捷高效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责任部门:政治处、律公科。完成时间:12月)

65.着力增强主题教育实效,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2月)

(二)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66.落实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推动区局机关内设机构优化整合,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相关改革事宜。(责任部门:政治处、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67.加强行政执法专业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积极组织参加本市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同时,组织开展本区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并举行基础法律知识测评。积极参加本市行政审判庭与行政复议人员同堂培训。(责任部门:法制科、受理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68.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全做优干部全员成长链。健全干部素能培训机制,着力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责任部门:政治处、局团委。完成时间:12月)

6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完成时间:12月)

70.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开展“法治先锋”宣讲活动,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完成时间:12月)

强化综合保障

71.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利用和数字化转型工作,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强化数据集成应用。(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科室、各部门。完成时间:12月)

72.深化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持续推进与区大数据中心、区城运中心等单位开展矫正数据对接工作。(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12月)

73.坚持和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全面深化保密意识,严格规范保密管理。(责任部门:办公室科室、各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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