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水务将《2023年嘉定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本次公示时间为公告之日起的30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此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17日。
联系人:娄一斌
联系电话:59531342
电子邮箱:1******591@qq.com
2023年嘉定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征询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