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定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征询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水务将《2023年嘉定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本次公示时间为公告之日起的30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此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4月18日—20235月17日。

联系人:娄一斌

联系电话:59531342

电子邮箱:1******591@qq.com

 

2023年嘉定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征询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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