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民发〔2023〕6号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民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嘉定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23年2月20日
2023年嘉定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嘉定民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实施民生“新福祉”提升行动,致力优秀、追求卓越,努力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一)持续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巩固救助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优化信息共享机制,发挥数据联动作用,深化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加强社会救助业务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区级社会救助绩效评价,优化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分类评价模式,强化结果运用。
(二)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各项基础工作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救助补助金,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其他各类帮困补助。做好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政策找人”
继续开展社区救助顾问项目,不断加强社区救助顾问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服务。因地制宜指导各镇探索村级服务模式,拓展村级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点建设。加强各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精准发现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
(四)强化特殊困难群体保障
加强日常救助服务,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做好寒冬酷暑、重大节庆、重要活动期间的专项救助。充分发挥区、镇、村(居)三级网络作用,织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落实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各项保障工作。按时完成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继续开展“为有需要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项目,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按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困难残疾人群体基本生活。
二、高质量提升民生公共服务水平
(一)全面完成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
新增200张养老床位,设置100张认知症照护床位,新增5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2家智慧养老院,新增10个社区助餐场所(含5家社区长者食堂),完成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150户,开展悬空老人电动载人爬楼机租赁服务。在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完成更多,为全市多做贡献。
(二)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质量评价等机制和制度。全面落实本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制定新一轮养老服务发展扶持意见,完善对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的扶持政策,推动形成养老服务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的机制。有序实施《嘉定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入住轮候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本区基本养老服务更加均衡普惠、便捷可及。
二是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有序推进区级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落地,织密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开展街镇达标提升计划,持续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总量。加强存量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发展专业照护型日托机构,提高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率。深化“中央厨房+分餐点”老年助餐服务模式,擦亮“我嘉餐厅”服务品牌。新增4个街镇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开展电动载人爬楼机租赁、老伙伴计划、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到家沐浴服务、“e嘉乐”智慧养老服务、“随申学”长者智能技术运用提升行动等项目,支持家庭更好承担养老功能。继续深化农村地区镇有“院”、片有“所”、村有“室”、组有“点”的四级网络,新增2个乡村长者照护之家。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发展,逐步实现老年人睦邻点村组全覆盖。
三是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启动保基本养老机构入住率提升专项行动,公布2023年全区保基本床位名单,实施保基本养老机构存量改造。持续发展护理型床位,床位数量保持在总床位的60%。加快推动已验收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启用。试点发展家庭照护床位,将机构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做实签约合作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管理,新增3家“养老院+互联网医院”。
四是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院感防护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持续依法打击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与诈骗行为,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运营、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养老机构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资金管理。加大护理员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护理员技能等级证书持证率不低于90%。选拔和培养养老机构护理技术能手,积极参与市级技能竞赛。加大养老顾问、养老专职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对接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加强《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传,开展街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培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队伍能力素质。全面加强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打造“一站一特色”。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法治教育、家庭监护支持等服务。统筹协调区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努力防范未成年人安全事件。
(四)全面推进残疾人服务
积极筹备本区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建设。继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工作,新增1个试点街镇。不断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助残督导和服务机制,及时下拨社保补贴资金,切实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多形式的助残帮扶活动。
(五)深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
指导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上年度评估结果,全面落实问题整改,补齐短板,不断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持续推动落实“全市通办”“不见面办理”“两个免于提交”、长三角“一网通办”等工作。继续推广自助终端,拓展24小时自助服务区,指导政务服务站建设,积极探索远程办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覆盖度、便捷度。
(六)加强婚姻登记管理
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全力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发挥“礼乐嘉定·让爱丰盈”婚姻文化品牌效应,推进婚俗改革试点。深化婚姻家庭辅导线上线下联动,优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与离婚调解工作。规范本区婚介机构服务行为。
(七)持续深化殡葬服务和改革
坚持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做好清明、冬至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长效指导监督,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完成经营性公墓年度验审工作。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不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加大力度宣传文明殡葬理念,不断推动殡葬移风易俗。
(八)抓实平安边界建设工作
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夯实界线界桩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界线界桩自查和联检工作,积极维护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
(九)做好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全力做好核对业务工作,注重资源调配,加强政策宣传学习,切实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信息安全。做好培训、检查工作,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队伍素质。
三、大力促进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一)加速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开展“党建领航”行动,把党建工作贯彻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评估的全过程,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审核,做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同步”“全覆盖”。
二是引导社会组织助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协会商会促进产业信息和人员技术交流,发挥平台优势和链接功能。支持民非类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保障,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协商新平台。
三是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水平。引导和鼓励为推动“汽车新四化”、打造“上海新城样板”、融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嘉定发展新战略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为符合“智能网联”“汽车智造”“工业互联网”“游戏元宇宙”等嘉定发展新布局的社会组织提供发展支持。推进部分存量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转为双重管理。配合做好宗教场所法人登记。
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制定实施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建立嘉定区社会组织联席会议机制。开展“赋能提升”行动,提升社会组织孵化园软硬件水平。开展“品牌培塑”行动,大力发展品牌社会组织和品牌公益项目。依托“益嘉驿”公益阵地打造公益服务综合平台,优化公益资源配置。培育社会组织人才,做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工作。
五是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能力。继续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做好日常监管,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加强评估结论应用。常态化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开展行业协会“乱收费”整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财务合规检查、项目资金监管,做好抽查审计和实地检查,净化地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二)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贯彻落实《上海市慈善条例》,加强慈善宣传。组织开展“上海慈善周”主题活动,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慈善氛围。推动慈善超市深化发展,总结运营模式,有效发挥慈善超市功能。
(三)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
加强市场调研,优化销售渠道,积极开展各类营销及推广活动,提升福彩公益形象和销量。强化专管员队伍管理,提升即开票配送服务质量。
四、全面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一)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嘉定民政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创造新业绩。
(二)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民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持续纠治“四风”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民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从严做好巡察整改,做实“后半篇文章”,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三)抓好民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过硬摆在首位,将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深化拓展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注重在重大斗争中磨砺干部,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不断提高打硬仗的能力。念好“拼、抢、干”三字经,锤炼过硬工作作风,激励民政干部争先创优、勇于担当,努力使优秀成为民政工作常态。
(四)提升民政综合能力
健全民政工作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信访和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审计整改,筑牢资金监管“防火墙”。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讲好民政故事。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擦亮文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