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今年4月2日至4月24日,上海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嘉定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经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批准,今天,督察组向嘉定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上海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周国雄在会上通报督察反馈意见。中共嘉定区委副书记、区长陆方舟作表态发言。
督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嘉定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生态文明体制不断健全;突出城市品质,生态环境体系不断完善;开展综合整治,污染攻坚战不断深入;打造大环保格局,生态环境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督察组强调,嘉定区要进一步清醒认识到环境保护责任重、瓶颈多、任务艰巨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突出源头防治,全面部署加快绿色低碳发展;要坚持共抓共管,切实加大执法监管、纪律监察、环境监测和社会监督力度;要扭住问题不放,认真开展整改与责任追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嘉定区委副书记、区长陆方舟表示,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不足以及整改意见,嘉定区诚恳接受、全面整改、全面落实。同时指出,全区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确保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嘉定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有力地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条块联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区领导周金林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