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发布日期:2019-11-03

11月2日,嘉定区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重要指示要求,对我区“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再谋划、再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章曦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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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四责协同’最先实践区,拿出有力举措,解答好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这道题,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必须当仁不让,始终走在前列。”章曦指出,要提升站位、充分认识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该履行的责任没有履行是失责,责任落实各自为政也是失责”的理念,推动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实现互联互动、协同发展。

章曦强调,要把握关键,切实提升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工作水平。着力强化协同意识,既要精准“协同”,也要主动“协同”;以重点领域突破带动面上整体工作推进,持续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监管等方面协同发力,形成突破效应、示范效应;以更丰富的创新实践确保继续走在前列,在更广领域大胆探索实践,力争形成更多更好的创新经验。

章曦要求,狠抓落实,确保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取得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好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动作用,以及各级党委、党委书记引领率先作用;要以从严管党治党带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推进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生根落地见效;要营造勇于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让党员干部在严管中守牢底线,在厚爱中干事创业。

陆方舟、沈华棣、周文杰、顾惠文、钱樑等领导出席。

会议下发了《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中进一步强化协同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建设嘉定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全过程全领域廉洁从业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两个文件。《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中进一步强化协同的若干指导意见》是我区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个纲领性、启发性、开放性的指导意见,主要是引领基层探索更多的协同路径方法,通过协同效应更好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的短板问题。《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全过程全领域廉洁从业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是在重点领域强化协同的积极探索,通过构建协同平台,形成能够贯通各环节、全领域、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实现权力行使、资金运用、项目建设和干部成长“四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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