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3日上午,区长陆方舟主持召开区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副区长沈华棣、傅俊、王浩、黄恩伟、李峰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其明、区政协副主席陈技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文化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府办法律事务科关于编制《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暂行规定》《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管理办法》的情况汇报,3位市民代表列席并发表意见建议。会议指出,嘉定素有“教化嘉定”的美誉,不可移动文物较多,文件的出台将确保不可移动文物在得到充分保护的前提下,有效发挥其历史文化价值。会议要求,一要做到保护和利用并重,传承和弘扬好嘉定的文化基因;二要充分吸纳市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确保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更大的实效;三要利用好融媒体平台,加强文件的解读和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形成社会共识,更好地动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