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07 点击数:

   一、本《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嘉定是全市最早的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也是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曾两次高分通过复评。

2018年我区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2021年,国家中医药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活动正式纳入第三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已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区,在3年有效期内继续保留,到期可申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如若通过评审可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

根据《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及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草案)》,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要求完成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最终形成了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方案》主要框架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架构、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六大方面。

其中,“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是对照国家建设标准进行任务分工,包括7个方面42小项。7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管理

(二)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

(三)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四)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六)强化基层中医药工作监督考核

(七)提升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三、《方案》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是如何安排的?

《方案》实施主要分四个步骤进行,具体情况和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3年1月-2023年4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3年7月)

(三)攻坚冲刺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4年1月-2024年9月)

四、《方案》对区级中医医院的科室设置有何硬性规定? 

区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成立“治未病”科和康复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相应工作。

五、《方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馆设置比例有何硬性规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设置中医馆,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六、《方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有何要求?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七、《方案》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人员配备有何要求?

(一)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配备达标。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二)区域内区级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类别医师配备达标。区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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