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嘉定区推动先进制造业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鼓励工业互联网创新运用,通过系统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打造人、机、物全面互联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形成智能化发展的新兴业态和应用模式,制定本意见。
二、《意见》支持对象是什么?
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实际经营、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的法人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平台推广和应用以及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
三、《意见》重点支持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1、推广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及标杆建设。每年认定 15-20个区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已投入金额的 30%给予资助;区级项目资助额度最高达200万元,被认定为市级项目最高达500万元,国家级项目资助额度最高达1000万元。
2、加强与大院大所合作。鼓励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在嘉定区建立工业互联网相关独立研发机构、应用推广机构,对具备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基础条件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按平台建设(不含土建)总投入不超过30%予以资助,补助金额最高达500万元。
3、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创建。对获得"上海市智能工厂"授牌的企业,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30%予以资助,资助资金最高达200万元。
4、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对在本区建成二级节点并投入运营的,给予一次性资助200万元。
5、支持区内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发展。对每年服务区内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达到一定数量的本区服务商,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服务金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服务商奖补金额最高达100万元。
四、《意见》支持的项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是什么?
每年由区经济委员会组织申报嘉定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具体的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详见当年度申报指南,指南由区经济委员会通过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区经委频道及投资嘉定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五、《意见》有效期到何时为止?
有效期至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