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稳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及《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区经委特制定《“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产业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新十二条”),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此次“新十二条”政策聚焦嘉定产业特点和“急难愁盼”问题靶向发力,确保政策举措有力度有显示度,企业更有感受度,迅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为重振嘉定产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二、政策主要内容
“新十二条”政策将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双向发力,助企纾困、激发活力,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在稳产保链服务消费方面,共涉及4条政策。一是对疫情期间经政府部门紧急协调,向供应商企业开展应急援助,确保产业链运行稳定的企业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是鼓励区内企业之间加大供需对接以及和科研院所实施联合创新,对首次达成相关产品、服务和实施联合攻关合同的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三是拓展政府和国有企业集中采购区内企业产品和服务,同时,新增或报废更新各类公务用车和专用车辆时,鼓励采购新能源车辆;四是促进消费持续恢复,鼓励开展各类消费活动,对于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并在上海市内上牌的给予购车补贴,车价15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补贴,车价15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万元补贴,进一步畅通区内经济“微”循环。
(二)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共涉及2条政策。一是对疫情期间企业的物流费用和防疫费用予以补贴,其中物流费用是指对今年3-5月间超出正常水平的额外费用支出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疫情防控支出则是按照企业实际到岗人数规模和实际支出给予分档定额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是为中小微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新增贷款或展期还款困难的贷款;协调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6-8月间发生的贷款予以减免息,剩余部分予以贴息。
(三)在鼓励企业提质增效方面,共涉及5条政策。一是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工厂建设扶持力度,提出对技术改造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投入总额的2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实施智能工厂改造、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化转型项目予以补贴,按项目合同额的2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是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工业企业产值在去年基础上每增加5000万元,奖励5万元;对于工业产值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中小型工业企业,并在第二年连续增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三是鼓励设立认定企业总部,对新设立和新认定的市级民营企业总部和贸易型总部,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和新认定的市级民营企业总部和贸易型总部,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外资和民资设立采购中心和销售公司。四是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对今年度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今年度新认定(含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一次性30万元和100万元资金奖励。五是加大对企业财政支持力度,对企业当年度地方贡献超过上年度基数的增量部分全额奖励。
(四)在助力企业招才引智方面,强化两类人才奖励。一是激励企业招录应届大学毕业生,对新招录本市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按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1万元、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2万元给予企业促就业贡献资助。二是帮助企业留住发展核心人才,提出对企业发展所需核心人才的当年度地方贡献给予全额奖励,进一步推动产业人才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