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区管企业参与嘉定区乡村振兴建设发展的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08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安排,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府规〔2022〕8号)有关精神,我委结合本区实际和区管国企的功能定位,广泛征求了区农业农村委、各镇以及区管企业的意见建议,反复进行修改完善,研究制订了《区管企业参与嘉定区乡村振兴建设发展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一、《行动方案》的总体思路和行动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立足于嘉定区打造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发展定位,着力解决嘉定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引导区管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面参与嘉定乡村振兴建设发展,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二)行动目标。准确把握嘉定乡村振兴主攻方向,精准对接乡村振兴各项任务,通过区管企业参与嘉定乡村振兴建设发展,助力涉农镇(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支持经济欠发达村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形成互为支撑、合作共赢的镇企结对、村企结对等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实现助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二、《行动方案》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行动目标”“ 实施步骤”“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六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明确了《行动方案》的思想指引、主要抓手和战略目标等方面。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鼓励联动、共享共赢、聚焦重点、统筹兼顾”四方面原则。

第三部分是行动目标。通过镇企结对,积极鼓励区管企业参与适合经济欠发达村规划定位和发展需求的各类产业化项目,通过区域开发、项目合作、管理服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带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逐步提升集体资产经营效益。

第四部分是实施步骤。一是面上结对,由4家区域性功能保障类企业(新城公司、汽车城集团、工业区集团、综保区公司)、5家非区域性功能保障类企业(国资集团、城发集团、交发集团、住房集团、绿洲控股集团)和2家市场竞争类企业(新嘉集团、嘉加集团),分别根据自身主责主业与相关镇实施结对联合。二是点上结对,区管企业在区域开发、为农服务、产业导入、文旅休闲、村居民宅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以及党建人才等具体项目上,按镇(村)需求细化合作,真正形成一体化、高效能的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

第五部分是主要任务。遵循“区域所赋、农村所能、企业所行”的理念,按照区管企业功能类型划分和镇(村)发展实际需求,共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方向和思路,确定重点工作和项目,落实双方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落地成效。提出了“五个共”的方向路径,即:共促农民增收、共创发展模式、共兴特色优势、共美乡村风貌、共提治理效能的发展模式。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由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形成工作专班,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二是确保“一张蓝图”绘制,区管企业全面助力嘉定乡村振兴,在街镇(村)区域规划的总体架构下有序实施;三是落实推进主责,以街镇(村)为推进主体、区管企业为参与主体,建立紧密结合、精准对接的镇企包干推进机制;四是制定实施计划清单,区管企业要会同结对镇(村)理清合作意向,明确建设任务、建设项目、资金渠道和时间安排,编制形成合作项目清单,经充分研究后制定实施计划;五是坚持市场化共赢原则,鼓励区管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各项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的合作项目;六是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将乡村振兴建设发展行动纳入阶段性区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对区管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产生相关投资按“视同于利润”原则,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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