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定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对技能人才的规模、结构和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嘉定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管理,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359号)文件精神和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修订实施本办法。
二、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本区技能人才培养有何作用?
职业技能竞赛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国家级技能大赛为龙头,坚持创新引领、公平公正、高效节俭、绿色安全、交流共享的理念,优先支持契合我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嘉定特色文化(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的职业开展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努力打造嘉定职业技能竞赛品牌。通过培养、发掘、展示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扶持区内世赛上海集训基地,健全竞赛集训制度,加强选手梯队建设,推动竞赛集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均衡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各街镇、有关行业协会、院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会有表彰奖励吗?
对代表嘉定区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的获奖选手及项目专家组团队,按市奖励标准给予等额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世赛、国赛获奖选手及专家组团队的等额配套奖励不受限额限制)。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奖励设团体奖、个人奖、优秀组织奖。
1、团体奖。团体奖设金、银、铜奖,按参赛单位团体总分先后排名确定。参赛单位团体总分由各项目总成绩排名前六名的选手按一定分值计入汇总后确定。对团体总分排名前三名的参赛单位,分别授予团体金、银、铜奖,颁发奖状和奖牌。
2、个人奖。竞赛项目(包括残疾人技能竞赛项目)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具体数量根据各竞赛项目实际参赛情况确定。区竞赛组委会给予获奖选手一定的物质奖励(机关事业编制人员除外),具体奖励金额参照市级相关竞赛文件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并为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区职业技能竞赛高级项目第一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优先推荐入围“嘉定工匠”选树活动(机关事业编制人员除外)。对符合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条件的选手,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或认定。
3、优秀组织奖。对为赛事组织作出贡献的单位,授予“嘉定区职业技能竞赛突出贡献单位”或“嘉定区职业技能竞赛贡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