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家关心关注的有关廉租住房方面的问题,并结合近期12345咨询量集中的问题,我们来一一为您解答:
1、问: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有户籍限制吗?外地人可以申请吗?
答:有户籍限制,需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1年。
2、问: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住房面积需小于多少平方米?
答:廉租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需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3、问: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收入和财产标准是多少?
答: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400(含50400元)、人均财产低于150000元(含150000元),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5440元(含55440元)、人均财产低于165000元(含165000元)。
4、问:我今年36周岁,5年前离婚,有个儿子归前夫抚养,目前在外租房,我能单独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吗?
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未婚、丧偶或离婚满3年的),可单独申请。
5、问:同一住房内多个家庭是否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答:户口在同一住房内的多个家庭需要申请廉租住房的,应当先确定一个家庭提出申请,待该家庭的申请审核完成后,其他家庭方可申请廉租住房。
6、问: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期间,如何变更出租人收款账户?
答:如变更出租人收款账户的,廉租住房申请人需持相关资料至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注:具体申请条件详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相关政策标准的通知》(沪府规[202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