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解读:关于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清运管理的解答
发布日期:2024-10-03 点击数:

针对市民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关于加强本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绿容规〔2021〕3号)和《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16号)等政策文件咨询量比较大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问题一:废旧沙发和床垫属于装修垃圾吗,装修垃圾具体指哪些垃圾?

答: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16号)第一章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含义”和《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25175-2010)中对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定义,装修垃圾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无需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和其他废弃物,主要为碎砖、碎陶瓷等;大件垃圾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或长度超过1米,体积较大,整体性强的废弃物品,包括沙发、床垫等废弃家具。

 问题二:装修垃圾、大件垃圾该由谁进行管理?

答: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16号)中第五章第三十五条“投放管理责任人”和第三十六条“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的相关内容,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委托物业企业管理的,业主或相关单位为责任人,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落实投放管理。

 问题三: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产生后联系谁,具体该如何投放?

答: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16号)中第五章第三十七条“投放要求”和《关于加强本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绿容规〔2021〕3号)中第三项“袋装捆扎处理”、第五项“预约到点收集”等,目前本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采取预约到点收集模式,居民应当将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至物业公司指定的堆放场所。目前本区主要有三种投放方式,一是投放至固定厢房、二是投放至专用回收箱,三是投放至临时交付点。

投放注意事项: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投放,按照“宜袋装则袋装、宜捆扎则捆扎”要求进行处理,袋装标准尺寸为“75cm*45cm”,捆扎规格尺寸一般长度≤100cm,直径≤40cm。大件垃圾方便拆解的,按照装修垃圾进行袋装或者捆扎处理,不方便拆解的,可整件投放。

 问题四: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如何预约清运?

答:本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预约收运通过“嘉定智慧环卫”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收运。小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预约收运途径是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将装修垃圾、大件垃按照约定时间圾规范投放至指定的堆放场所,由物业公司统一预约作业服务单位完成清运。企业、沿街商铺等非居单位产生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后,应联系上海嘉定城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下表)签订装修垃圾收运协议,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嘉定智慧环卫”预约作业服务单位完成清运。 


收运范围

清运单位

联系方式

安亭镇、外冈镇

上海嘉定城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吴瑶

021-69899255 *1

徐行镇、华亭镇、工业区(北区)

上海嘉定城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李淑娴

021-59558603-821

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工业区(南区)

上海嘉定城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庄伟良

021-59906685

马陆镇

上海嘉定城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四分公司

顾伟峰

021-59150081

南翔镇、江桥镇、真新街道

上海嘉定城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五分公司

葛华玲

021-69125798

监督电话:嘉定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021- 59533971 

 

 问题五:嘉定区装修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57号)第四十一条和《关于加强本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绿容规〔2021〕3号)第七项“规范处理收费”的相关内容规定,本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推行按袋、按车计价,实行按量收费。

同时为促进装修垃圾收运透明化,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联合制发了《关于发布〈2021年度本市第二批装修垃圾清运价格的公示信息〉》(沪容环协〔2021〕93号),文件第五页对嘉定区装修垃圾作业服务单位的名称和清运价格信息进行了公示。嘉定区装修垃圾清运费目前的收费标准如下:

居民区装修垃圾清运费:单车清运价格:300元/2吨车,400元/3吨车,500元/5吨车,800元/8吨车;按袋清运价格(75cm×45cm每袋):6元/袋。

非居民区装修垃圾清运费:单车清运价格:450元/2吨车,600元/3吨车,750元/5吨车,1200元/8吨车;按袋清运价格(75cm×45cm每袋):9元/袋。

上述清运价格为作业服务单位将装修垃圾从小区装修垃圾集中堆放场所运输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厂的价格。

 问题六:居民或非居单位是否可以自行委托货拉拉等货运或者工程公司清运装修垃圾?

答: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16号)中第五章第三十八条“定向清运”和第三十九条“作业服务单位”的相关内容,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当交由本区装修垃圾中标作业服务单位即上海嘉定城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清运,该公司会统一规范运输至本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处置。委托中标单位清运可有效避免违规偷乱倒、非法分拣处置等情况等影响城市环境的情况发生。违规委托非中标车辆或单位清运的,将由城管执法部门落实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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