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06

一、修订依据及背景

一是上级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以农村人居环境为重要抓手,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统筹用好涉农长效管护资金,优化涉农长效管护投入供给,进一步明确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范围,完善管护标准、明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提升农村涉农长效管护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规划目标。按照市级政策要求及《关于嘉定区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程,到“十四五”期末,57个保留保护村达到市级美丽乡村振兴创建标准,非保留保护村基本形成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按照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在两年内完成创建,同时做好已创示范村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确保示范村建设成果常态长效。

三是全要素保障。根据市级优化提升工作要求,长效管护范围从原村庄改造长效管护项目实施范围(村内道路、绿化种植、墙面粉刷等)扩大至全村域的农村人居环境“房、田、水、路、林、村”六大要素内容,条线工作覆盖有限,需要村级统筹、村民参与。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对嘉定区长效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本指导意见。

二、适用范围

1、长效管护主要管护内容是什么?

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和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内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

2、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主要包括村内道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公共照明(路灯)、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运行维护,要做到设施完好、正常运行、长期稳定发挥作用。

3、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主要包括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范围包括行政村内宅前屋后、村沟宅河、田间地头、道路沿线、公益林地、公共空间等,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镇村(村村)毗邻区域、农场区域),内容包括村庄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非法小广告和白色污染清除、村沟宅河清理、乱堆乱放监督等等。

三、重要举措

1、怎么管护?

区级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对村主路、支路(含沿线桥梁)、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照明(路灯)、村庄保洁等管护内容,依据市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区级管护目标、管护方法、操作规程、考核制度等。

2、谁来管护?

镇级制定管护工作方案,落实属地责任,主动开展工作。村级负责组织和实施落实日常管护工作,做实做好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乡村环境卫生的日常管护工作。村民落实“门前三包”,主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宅前屋后物品规整、卫生户厕保洁、卫生清扫等工作。

3、管护资金政策是什么?

区级根据全勤网格评价工作、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等考核达标情况,按照类型落实区级奖励资金。镇级财政配套资金根据镇级政策落实镇级配套资金。

四、政策有效期

本办法自发文起生效,有效期5年。《关于嘉定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嘉府发〔2011〕55号)同时作废。

五、新旧政策差异

相比原政策(《关于嘉定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新修订政策(《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的优势变化有哪些?

一是奖补对象增加,为了全面提高我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长效管护情况,从原先政策奖补范围(即实施过村庄改造项目的村)92个村扩大至全区所有规划保留村和非保留村141个村。

二是奖补范围扩大,从原先项目内实施的村内道路、绿化种植、墙面粉刷等扩大至全村域的农村人居环境“房、田、水、路、林、村”六大要素内容。

 

政策咨询: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881号5号楼109室,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建设管理科,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日除外),联系方式:021-59990161,021-6998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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