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1-21 点击数:

文字解读:关于《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优化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现代服务业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能级、塑造特色,着力挖掘和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动能,2020年12月,区商务委牵头制定《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意见》(嘉商〔2020〕21号),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依照区发改委《关于同意<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意见(试行)>更新调整的函》,经征询相关单位意见,考虑到政策在“十四五”期间应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且政策对于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起到显著支撑作用,对照政策绩效评价及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结合国审等最新要求,区商务委制定新一轮《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

二、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分为个板块,共17条。

(一)支持消费市场提质增效方面

共4项:1.当年度商销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对同比其上年度商销额的增长部分,给予相应奖励。2.对当年新设立企业,当年度社零额达到一定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3.当年度社零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对历年存量企业高于全区社零额平均增速的零售额部分,给予相应奖励。4.对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领域、经济效益较好、产业推动较好的重大项目,以及新兴产业发展领域的发展前景良好、对产业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一定扶持。

(二)壮大区域特色服务业方面

共7项:1.对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三年内根据其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给予扶持。2.对新纳统的电子商务企业,自认定年度起企业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给予首超一次性奖励。3.对经认定的科技服务企业,三年内根据其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给予扶持。4.对当年度服务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对同比其上年度服务业收入的增长部分,给予相应奖励。5.对经认定的为区域会展经济生态圈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根据推动区域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给予扶持。6.支持本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优质展会发展。7.对经认定的主营业务属于区域特色服务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三年内根据其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给予扶持。

(三)鼓励集聚创新发展方面

共6项:1.鼓励街镇和企业建设各类服务业载体(包括园区、楼宇、空间等)2.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举办的符合产业导向的、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对区域产业经济起较好推动和联动作用的大型活动、论坛、节展等3.支持企业参加各类专业认定4.支持企业参加各类评优活动5.支持企业开展IP开发、运营与合作6.支持培育和引进孵化加速、咨询培训、展示交易、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

三、实施期限

若干意见》自2024年12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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