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嘉定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2-28

 

一、《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申请资格的项目有什么条件?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项目建设能力的企业,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专项资金支持以下技术改造项目:

一、推进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利用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支持应用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化设备改造的项目。

二、鼓励技术创新。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载体的改造提升;支持企业加快创新成果应用,加速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质量的项目。

三、促进绿色安全发展。支持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提高生产效率;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力度,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项目。

四、推动设备更新。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提升装备水平的改造项目。

五、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信息技术和技术服务与传统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仓储等环节应用;支持生产制造企业的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信息服务、综合利用等升级改造项目;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技术改造。

六、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奖励的事项。

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国家、市及区财政性资金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

二、《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要求是什么?

申请本办法的技术改造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符合本区产业政策和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项目总投入500万元(含)以上,已竣工投产,其中设备投资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低于60%,完成项目批准文件所列的主要建设内容,能够满足生产和使用需求;

三、项目实际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四、项目建设所必需的立项、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

三、《管理办法》规定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区经委根据本区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导向,编制发布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明确年度申报时间、受理流程等具体要求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申报时间以区经委发布的具体申报通知为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本办法和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街镇负责推荐本区域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申报意见统一报送区经委

四、《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如何评审和认定?

各街镇对申报企业进行推荐,区经委对街镇推荐的项目组织开展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结合专家评审和部门意见拟定认定名单,最后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由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后,由区经委发布最终认定的嘉定区技术改造支持项目名单正式文件,并拨付支持资金。

、《管理办法》支持标准是什么?

对列入年度专项资金计划的项目,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入的10%,单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管理办法》对撤销有何规定?

凡企业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撤销项目的情形,项目予以撤销。

专项资金项目撤销后,区经委、属地街镇应当督促项目单位将已拨付的资金按原渠道退缴区财政局。

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企业,除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外,将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请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将相关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管理办法》的实施日期?

《管理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根据当前项目申报投资规模及企业技改投资意向,扩大了技改资金支持规模,提高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上限,从最高20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对投资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技改项目给予更多区级支持,进一步做好市级立项的空档衔接

2、完善部门管理职责。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监管效能,新增了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特定管理职责,加强公共信用、项目环评、安全生产等关键领域监管力度。其中,区发改委负责确认申报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情况;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确认申报项目的环评情况;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确认申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同时,建立区技术改造专项联合审核小组,由区经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和邀请的技术、财务专家共同组成,由专家出具客观、公正的项目评审和验收意见,为技术改造项目的质量与成效提供坚实保障

3、优化项目评审流程。细分评审流程为项目初审、专家评审、项目终审、公示立项

(1)项目初审环节,区经委对各属地街镇推荐的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展开初步审查。重点关注项目是否符合基本的申报条件,如申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无误等。

(2)专家评审环节,专业领域的技术和财务专家采用会议评审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从专业技术、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多个维度,对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可行性以及潜在风险等方面进行细致审查,提出专业的评审意见与建议。

(3)项目终审环节,联合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科委等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对项目在产业政策导向性、资金使用合理性、企业项目重复享受政策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项目在各个层面均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同时,目终审采取一票否决制,任一部门对项目提出否定意见,则取消项目后续公示、立项和奖励资格

(4)公示立项环节,通过初审、专家评审、项目终审的项目,在区经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由区经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项目取消奖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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