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明确指出,要完善区域科技创新布局,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要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资源优化配置;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024年11月,嘉定区科委印发《嘉定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进一步补足科技创新领域政策的短板缺项、强化聚焦支持。为更好明确《嘉定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的申报要求、实施场景和扶持金额,制定《嘉定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政策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三个板块,共12条。
(一)支持科技企业集聚成长方面
共有4项:一是支持高校院所、创新团队推动成果转化和科技项目产业化,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科技成果的高校院所科研团队、海内外创新团队等,对相应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核心团队出资总额的50%。二是支持“拨投结合”项目落地,聚焦嘉定区重点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支持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已实现核心技术攻关,具备良好产业化发展潜力的优质创新项目和专业研究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标准及申报条件等根据嘉定区“产研联动、拨投结合”项目相关细则执行。三是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对突破“卡脖子”难题、实现关键技术国产替代的给予资金支持;对实现重大原创成果、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给予资金支持。四是支持创新主体培育成长,对获国家级、市级、区级颠覆性技术赛事奖项,且为嘉定科技创新做出贡献的科技企业、团队等给予资金支持。对市、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相应资金和配套支持。
(二)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
共有5项:一是支持高水平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包括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等,根据平台建设运营目标、经费投入情况,对纳入布局平台给予资金支持。二是支持研发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研发机构、创新平台或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建设运营的研发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对市级科技创新券使用企业、嘉定科技双创券使用企业予以补贴。三是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市、区两级承担公共研发职能,为核心业务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实施“三不机制”的事业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四是支持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建设,由行业龙头企业或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发起、经认定为区级开放创新中心的在本区开展创新赋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五是支持企业主体以校地、院地合作模式建设高水平科技园区,能够整合高校院所和市场化资源,为入驻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检测检验、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专业咨询、经验管理、资本运作和市场营销等服务功能,并经评审认定为示范园区的园区给予资金支持。
(三)支持科技创新生态建设方面
共有3项:一是支持新技术应用场景开放,对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中,提供应用场景示范实施的企业因设备改造、技术迭代、配套设施等产生的投入给予资金支持。二是科技金融支持,对获得市科委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推出科技金融产品支持的企业、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科技信贷和担保(保险)费予以补贴。三是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在嘉定区牵头举办符合科技和产发展方向的高能级科技展会等活动,在服务科技交流合作、促进引才引智、助理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推动作用的各类活动,给予资金支持。
三、实施期限
《实施细则》实施期限与《嘉定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