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嘉定区关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社区生鲜店经营管理规范>等8项嘉定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6-06-15 点击数:

(一)《社区生鲜店运营管理要求》解读

一、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嘉定区社区生鲜店数量不断增加,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为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尽管嘉定区社区生鲜店发展态势良好,但在快速扩张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无序竞争,通过不合理的低价倾销或虚假宣传;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涵盖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商品陈列杂乱无章、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社区生鲜店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对居民的消费体验和权益造成了一定损害。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引导嘉定区社区生鲜店行业朝着规范化、健康化方向发展,特制定《社区生鲜店经营管理规范》区级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二、主要内容

文件规定了社区生鲜店运营管理的经营资质、经营场所、主体责任、人员、制度和关键过程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嘉定区范围内社区生鲜店的运营管理。

关于经营资质。规定了社区生鲜店经营必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关于经营场所。规定了社区生鲜店经营场所的要求,包括环境、设施设备、照明等的要求。

关于规范经营。规定了社区生鲜店经营的进货检验、产品管理、标签标识、销售的要求。规定了进货检验的记录制度、肉类检疫证明、进口食用农产品、合格凭证以及追溯的要求。规定了食用农产品品质管理的要求,包括异常食用农产品的处置流程、禁止销售的产品类别等。规定了社区生鲜店标签标识的要求,包括外包装、保质期、进口食用农产品标签的要求。规定了社区生鲜店销售的要求,包括明码标价、计量器具、包装、宣传的要求。

关于管理要求。规定了社区生鲜店管理的要求,包括主体责任、人员和管理制度、评价和持续改进的要求。

三、可实施性

文件制定过程中,一方面根据全国、本市、本区关于社区生鲜店管理的相关要求,明确了适应性强、可执行的建设要求,另一方面结合当下信息化、智能化等要求明确了具有针对性的管理要求,以提高实际操作性。

四、实施效益

为社区生鲜店的经营管理提供了明确、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促使各店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居民能够购买到安全、优质的生鲜产品,并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服务和管理规范》解读

一、背景和意义

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向居委的延伸。在传统模式下,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主要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基础,功能侧重于常见疾病诊疗及慢病随访等被动式服务,健康干预多停留在疾病发生后的管理阶段。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是由基层医务人员主导,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依托,以健康档案为基础,运用信息系统与相关技术,通过系统的健康评估与干预,提供促进居民健康的规范服务过程,能够精准对接本地居民的健康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为进一步规范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服务和管理,为嘉定区地方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明确的方向和指引,促进健康管理与社区卫生服务融合发展,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确保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特制定此文件。

二、主要内容

文件规定了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服务和管理的目标与原则、建设要求、人员配备、服务内容、管理要求、评价和持续改进的内容,适用于嘉定区内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服务和管理。

关于总体要求。规定了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和管理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管理原则。

关于建设要求。规定了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要求,包括选址、功能布局、面积、设备配置、环境、信息化建设。

关于人员设置。规定了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设置要求,包括人员构成和人员要求。

关于服务内容。规定了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康复服务、护理与居家服务、健康评估以及服务流程。

关于管理要求。规定了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要求,包括制度、设施设备管理、药品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

关于评价和持续改进。规定了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评价和持续改进的要求。

三、可实施性

前期充分收集本市相关健康管理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相关资料,根据全国、本市、本区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相关要求,综合考虑本区经济发展、人口密度及健康监测等因素,标准不仅规定了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要求,并且从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提升的角度,规定了评价和改进的要求,文件具有很好的适用性和实用性。

四、实施效益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涉及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资源,通过制定、实施健康管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服务和管理规范,能够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要求、服务规范和监管机制,保障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可靠、便捷的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健康管理与社区卫生服务融合发展,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确保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三)《嘉定白蚕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解读

一、背景和意义

嘉定白蚕豆是上海市嘉定区的特色地方种质资源,深受消费者喜爱。近年来,嘉定白蚕豆面临着品种混杂现象日益严重、种性退化问题突出、日本蚕豆等高产品种的引入等诸多严峻挑战,使得嘉定白蚕豆的种植面积进一步减少。为了保护这一珍贵的地方特色农作物,提升嘉定白蚕豆的种植效益,规范嘉定白蚕豆产地环境、栽培技术、采收、包装、贮藏等环节操作,构建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绿色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体系,为生产基地提供统一技术操作规范,充分释放优良品种种性、实现嘉定白蚕豆“保种-用种-市场”全链条价值转化,加快嘉定白蚕豆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农业生产效率与质量奠定基础,特制定此文件。

二、主要内容

文件规定了白蚕豆绿色生产所要求的产地选择、生产投入品、栽培技术、采收、运输、包装与标识、贮藏等技术规范,适用于嘉定地区设施春化促早栽培与露地栽培条件下的嘉定白蚕豆种植管理,其他地区种植可参考使用。

关于产地选择。规定了嘉定白蚕豆绿色生产的产地生态环境、空气质量、灌溉水质、土壤质量的要求。

关于栽培技术。规定了设施春化促早栽培和露地栽培生产的整地作畦、播种育苗、种子春化处理、定植、追肥、水分管理、植株管理、温湿度调控、病虫害防治等关键技术。

关于采收。对采收鲜食蚕豆、老熟蚕豆的基本要求进行了描述,规定达到品种商品规格后,及时采收。

关于运输、包装与标识、贮藏。规定了鲜荚采后的预冷和运输、蚕豆的包装和临时存放、老熟蚕豆籽粒脱粒后晾晒和贮存等方面要求。

三、可实施性

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相关农业科研院校等单位,全面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涵盖标准条文的详细解读、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技术要点,并设置答疑环节,针对嘉定白蚕豆种植的每个环节(产地选择、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等)进行深入讲解,确保种植户理解到位。其次,制作并发放宣贯手册等,方便种植户随时学习,进一步提升标准的传播效果。

四、实施效益

通过规范嘉定白蚕豆产地环境、栽培技术、采收、包装、贮藏等环节操作,构建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绿色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体系,为生产基地提供统一技术操作规范,充分释放优良品种种性、实现嘉定白蚕豆“保种-用种-市场”全链条价值转化,加快嘉定白蚕豆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农业生产效率与质量奠定基础。 


(四)《农村自办酒会所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等4项文件解读

一、背景和意义

2015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实施,填补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空白。2017年,《上海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实施,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和管理要求。2019年,安亭镇泥岗村和南翔镇新裕村申报市级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和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并于2020年顺利完成验收,进一步构建辖区高水平、高质量的自办酒会所管理体系和标准。

农村自办酒会所作为一项便民、惠民举措,长期以来深受广大居民喜爱。为提升农村自办酒会所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探索农村自办酒会所的服务、管理新路径,动态调整管理要求,切实提升服务效能,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农村自办酒会所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农村自办酒会所场所设施要求》《农村自办酒会所流动厨师团队管理要求》和《农村自办酒会所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要求》4项农村自办酒会所系列文件,2022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二、主要内容

文件规定了农村自办酒会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场所设施、流动厨师团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等方面要求,适用于嘉定区行政范围内农村自办酒会所的食品安全管理。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规定了自办酒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场所设施要求、流动厨师团队人员管理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要求及应急管理要求。

关于场所设施要求。规定了农村自办酒会所选址及面积、结构布局、设施设备及管理要求。

关于流动厨师团队管理要求。规定了农村自办酒会所流动厨师团队资质要求,包括健康管理要求,卫生管理要求、服务要求及培训考核要求。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要求。规定了农村自办酒会所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资质要求、工作职责和培训要求。

三、可实施性

文件的制定依据食品安全相关国家标准和上海市相关工作指南,同时结合前期调研和督查检查结果,贴近嘉定区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四、实施效益

文件的实施为嘉定区农村自办酒会所规范化管理和运营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标准指引,进一步压实了各方责任,明确了酒席申报、加工操作、场所布局等规范要求,完善了厨师准入退出机制,将有效提升嘉定区农村自办酒会所服务质量,守护好辖区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五)《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认定及评价》解读

一、出台背景

质量基础设施是企业提升质量的关键技术支撑,为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相关精神,嘉定区有序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旨在进一步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供给体系,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效能,提升质量工作新成效,助力嘉定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2023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项目效能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沪市监质发〔2023〕347号)。为进一步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效能,在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项目效能评估指南的基础上,对嘉定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DB31114/Z019—2022《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认定及评价》进行了修订,确保该文件能够为嘉定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认定及评价提供有效的指导和规范。

二、主要内容

文件规定了嘉定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认定和评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适用于嘉定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认定和试点评价。

关于基本原则。规定了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认定和试点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关于试点认定。规定了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的基本条件和服务能力。

关于试点评价。规定了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的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结果、结果运用等方面要求,并明确了认定与评价流程。

三、可实施性

文件基于嘉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的实际需求,规定了服务试点的认定和评价内容,规定了基本原则、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流程、结果运用等全流程环节,为实际操作层面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技术指引,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实施效益

文件的发布实施将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链条的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有效降低了服务对象的制度成本和时间成本,推动了各要素的共享与协同,形成优势互补的良好产业生态。目前嘉定区已有多家试点单位通过验收,服务效果良好,体现了认定评价机制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的有力推动,为嘉定区深化质量强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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