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湖、泵闸长效养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河湖、泵闸维修养护水平,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水闸管理办法》《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上海市水闸与水利泵站维修养护技术标准》《上海市河湖泵闸长效养护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嘉定区河湖泵闸长效养护工作实施意见》。
二、主要目标
按照“长效管理、水质为重,河长负责、水岸联动,公共服务、公益属性”的原则,加快建立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河湖、泵闸长效管理养护体系,提高河湖、泵闸维修养护水平,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为嘉定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水环境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以河湖长制为平台,明确了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建管委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的工作职责。
二是明确资金政策
1.本区河湖维修养护资金实行分级分类补贴政策。市管河湖维修养护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区级河道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镇、村级河湖由市、区、镇三级财政共同承担。资金管理按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各街镇资金分配方式采用因素分配法,以河道长度作为主要因素,同时结合各街镇人口密度和养护规模、水系情况、绿化面积、考核结果等差异进行资金分配(补贴=补贴标准*综合系数)。最终补贴资金在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与奖惩进行调整。各街镇河湖管理养护资金补贴标准详见附表。
2.本区泵闸维修养护资金实行分级分类补贴政策。直管泵闸和嘉定镇街道的镇管泵闸维修养护资金由市区财政全额承担;其余镇管泵闸维修养护资金由市区财政给予定额补贴,具体为:市级补贴按照单闸0.8万元/座•年、套闸1.1万元/座•年、单泵闸1万元/座•年、双泵闸1.3万元/座•年、多泵闸和水利枢纽5万元/座•年。区级补贴根据市级补贴按1:1配置。
三是明确使用范围。河湖维修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巡查监测、水域保洁、绿化养护、设施养护、水质维护、河床修护六方面。泵闸设施维修养护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巡查、工程实体、管理设施、金属结构、机电设备、闸区环境六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