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15 点击数:

1、问:为什么要制定该文件?

答:为指导本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程落地实施,理顺全流程操作程序、清晰划分管护责任、足额落实管护经费、强化全过程监督考核,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嘉定乡村发展实际,由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联合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农委〔20247号)。

2、问:资金使用的范围是什么?

答:用于全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支出,适用主体包含各涉农镇以及辖区内所有行政村。

3、问:补贴资金发放标准

答:实行“基本标准+叠加补助”差异化机制,按村落类型划分标准:规划保留保护村基础奖励600元/户获评市级示范村纳入强村富民重点扶持村每符合一项单独叠加100元/户,最高奖励800元/户规划非保留保护村基础奖励200元/户获评市级示范村纳入强村富民重点扶持村每符合一项单独叠加50元/户,最高奖励300元/户最后,根据当年度全勤网格评价,评级为A类的全额发放区级奖励资金B类按标准90%发放C类按标准8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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