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为什么要制定该文件?
答:为指导本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程落地实施,理顺全流程操作程序、清晰划分管护责任、足额落实管护经费、强化全过程监督考核,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嘉定乡村发展实际,由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联合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农委〔2024〕7号)。
2、问:资金使用的范围是什么?
答:用于全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支出,适用主体包含各涉农镇以及辖区内所有行政村。
3、问:补贴资金发放标准?
答:实行“基本标准+叠加补助”差异化机制,按村落类型划分标准:规划保留保护村的基础奖励600元/户,获评市级示范村或纳入强村富民重点扶持村的每符合一项单独叠加100元/户,最高奖励800元/户。规划非保留保护村的基础奖励200元/户,获评市级示范村或纳入强村富民重点扶持村的每符合一项单独叠加50元/户,最高奖励300元/户。最后,根据当年度全勤网格评价,评级为A类的全额发放区级奖励资金,B类按标准90%发放,C类按标准8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