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嘉定医疗救助政策调整啦!
新政策明确了嘉定民政部门实施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将包含事后门急诊医疗救助、事后住院医疗救助、实时医疗救助、贫困户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医保个人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起付线补助和节日医疗救助等7方面救助内容。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门诊和住院自负费用的具体救助金额吧。
1、嘉定低保家庭成员、社会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成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自负门急诊费用,可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
2、发生住院的,特殊救济对象(含重残无业人员)按自负费用100%的比例给予救助(包含门急诊费用),且不设救助限额;低保家庭成员、社会散居孤儿按自负费用80%的比例给予救助,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按自负费用7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8万元/人。
此外,实时结算的救助比例则参照事后医疗救助标准也进行了调整,但不设年累计救助总额限制。
来源:嘉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