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本区人才住房工作体系,优化集聚人才、留住人才的优良环境,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嘉定安居创业,助推嘉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建设嘉定现代化新型城市贡献力量。嘉定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嘉定区域内符合单位和个人条件,并在本区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优秀人才,给予购房货币化补贴(以下简称“购房补贴”)。新版方案与此前配售房实施细则相比,最大区别在于由实物配售方式变为货币化补贴。
本实施办法自9月11日起生效。《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配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自本实施办法生效之日起停止执行。
来源:嘉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