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与市民政局签署的《共同建设市郊现代民政示范区项目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嘉定现代民政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殡葬保障制度,切实减轻本区市民治丧负担,维护社会公平和谐,实现“社会发展市郊领先”目标,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精神,结合嘉定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对本区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实施免费,具体如下:
一、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的对象
自愿在嘉定区殡仪馆火化的下列死亡对象:
1、具有嘉定区户籍的居民;
2、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无人认领尸体;
3、驻嘉定区部队、大中专学生、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外来务工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外籍人士等特殊群体。
二、免费殡仪基本服务项目、补贴殡仪项目和资金来源
1、免费殡仪基本服务项目
本市范围内普通殡仪专用车接运遗体、冷藏存放遗体3天、遗体消毒。
2、补贴殡仪项目
(1)骨灰盒每只补贴500元
(2)卫生棺每具补贴300元
3、资金来源
区财政列支。
三、免除殡仪基本服务项目的操作办法
符合免费对象的人员死亡后,丧事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凭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到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嘉定区殡仪馆领取《嘉定区免费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补贴殡仪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下列材料:
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逝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3、军人、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见义勇为等人员,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及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丧事承办人在嘉定区殡仪馆内发生的免费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补贴殡仪项目费用由区殡仪馆在结算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超出规定的项目费用,由承办人自行支付。
四、免费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补贴殡仪项目的费用结算程序
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年中预拨,年终清算。
五、监督管理
1、区殡仪馆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供优质服务,落实惠民政策。
2、区民政局做好对市民的宣传,认真核实免费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补贴殡仪项目的费用发生额,严把审核关。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
3、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建立联合督查制度,严格免费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补贴殡仪项目费用的审核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冒领减免费用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嘉定区免费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补贴殡仪项目。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嘉定区殡葬服务进社区和帮困济丧工作实施意见》中区财政补贴部分取消,原特殊对象减免的火化费、礼厅费由区殡仪馆承担。
附件:嘉定区免费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补贴殡仪项目申请表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