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机构;区福利生产管理所;各有关税务所: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审的通知”(沪民企管发[2011]15号)文件精神,本区将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审工作。由于此阶段工作多、时间紧,务请各单位认真、扎实地抓好有关传达、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此项对福利企业的重要执法工作的落实。对市文件中的“附件1”、 “附件2”、 “附件3”三种表格要进行认真、准确、完整地填报;要严格、有效、及时地完成好有关汇总和上报工作。
按市安排,结合我区情况,就市文件规定外,时间和程序明确如下:
年检年审时间为2012年1月上旬区年检年审工作会召开之日起,至3月31日止。确定为四个阶段。
企业自查。时间为区年检年审工作会召开之日起至1月20日止。所填报之2种表格(“附件1”、“附件3”)集中报镇级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机构。
镇级初审。时间为1月30日起至2月10日止。由镇级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机构会同相关税务所完成对所属企业的初审,并汇总表格(“附件2”),集中上报三种表格含企业自查2种表格和《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副本)》报区福利生产管理所申请验证。
区验收汇总。区福利生产管理所会同区税务机关货物和劳务税科联合审查、验证,并组织普查和抽查。时间为2月11日至24日止。2月24日前由区福利生产管理所汇总并上报市。同时在年检开展前对年检年审信息系统的输入等有关工作作部署。
市抽查验收。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审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嘉定区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