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
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按照《2011-2013年嘉定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嘉人社[2011]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
本区各企业、事业单位中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重点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重点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进行补充、更新、拓展和提高,从而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升能力。
(一)公需科目培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基本需要,本年开设的公需科目有: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 16学时
创新知识公需科目 12学时
职业道德和素养 8学时
如何增强团队凝聚力 8学时
消防安全及应急处理 8学时
(二)专业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培训由继续教育基地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需求,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项培训。各部门、行业和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重要和特殊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业务进修、特殊培养、学术交流、实践锻炼、技术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2012年4-8月安排公共科目培训,2012年9-12月安排专业科目培训。
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2学时。
四、组织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情况,做好继续教育登记、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继续教育基地具体负责继续教育培训的报名、组织和培训工作,应根据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等实际情况科学设置课程,做到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和超前性的统一。
继续教育情况应列入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范围,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交流、轮岗的主要依据之一。凡未按规定完成学时任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晋升、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
五、具体安排
请各单位填写《2012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需求情况表》,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交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59535377;传真:69530228。
附件:2012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需求情况表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件:
2012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需求情况表
主管部门(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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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人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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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培训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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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需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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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和素养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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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增强团队凝聚力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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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及应急处理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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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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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知识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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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1-5个公需科目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