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生局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科医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 WC2312000-2012-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1-04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科医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文 号: 嘉卫人[2012] 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模式,为开展家庭医生制服务提供人才保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现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对加快推进全科医师队伍建设提出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积极吸引通过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的对象到本区工作,按照《关于吸引医学院校毕业生来本区工作给予支医补贴的实施意见》(嘉卫人[2011]9号文)给予相应补贴。
二、鼓励临床类、中医类医师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市卫生局认可的有关培训,取得全科医师资格并注册为全科医师。
对从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注册为全科医师的人员,区卫生局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原已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有关培训,取得全科医师资格并注册的,奖励2000元;
(二)原已取得医师资格,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有关培训,取得全科医师资格并注册的,奖励1000元;
(三)参加市卫生局认可的全科医师技能培训,取得全科医师资格并注册的,奖励1000元。
三、加强对现有卫技人员的培训,向市卫生局申请开展农村助理全科医师培养计划,力争逐步将本区定向培养大专毕业生纳入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体系。拓宽培养渠道,区卫生局将分批组织全科医师骨干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国际全科服务、健康管理先进理念,提升业务和管理水平。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订。
四、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通过以下方式,对全科医师进行激励:
(一)新一轮岗位聘用实施前要修改聘用方案,对已注册的全科医师所在单位要优先聘用;
(二)实施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时,分配办法向全科医师适当倾斜;
(三)每年年终职工个人考核评优时,优先考虑全科医师;
(四)对聘用的非上海户籍全科医师,由单位按上海市人民政府《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人社力发[2011] 2号文)的规定,协助办理“居住证转户口”手续。
五、加强对全科医师培养工作的考核,区卫生局将各单位全科医师培养情况列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从落实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和具体任务,提高健康服务管理水平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全科医师队伍建设,调整完善分配激励等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从事全科医疗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本地区实际需要的全科医师队伍。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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