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旅游局文件
关于印发《嘉定旅游信息宣传工作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WD9301000-2012-00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3-23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旅游信息宣传工作制度》的通知
文 号: 嘉旅[2012]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旅游管理部门,旅游局各科室,咨询中心,部分旅游企业:

为切实做好嘉定区旅游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建立健全旅游信息员队伍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搭建嘉定旅游信息网络宣传平台,推进旅游信息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现将《嘉定旅游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嘉定旅游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嘉定区旅游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建立健全旅游信息员队伍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搭建嘉定旅游信息网络宣传平台,推进旅游信息宣传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现就加强旅游信息宣传工作制定相关制度。
一、健全信息上报发布制度
(一) 落实专人负责制度,明确本单位信息员,加强对本单位信息员的管理和指导,及时整理旅游工作信息。
(二) 建立领导审核制度,信息员上报的信息须经直属领导审核同意。
(三)实行限时报送制度,对反映旅游行业活动信息要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时效性。其中区级以上领导参与的工作信息应在24小时以内上报,其他重要工作信息应在48小时以内上报。
(四)实施网上报送制度。各单位通过区政务网、邮箱(wanglei02@jiading.gov.cn)或QQ群(15905884)将信息报送至区旅游局办公室,再由区旅游局办公室统一审核和发布。区旅游局的信息宣传发布平台和载体分别落实专人负责。
二、建立信息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信息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区旅游局年初工作安排。各单位也要加强对信息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信息员例会培训制度,每年召开信息员例会不少于2次,年末召开经验交流和工作总结会。区旅游局每月还将召开1次内部例会。
(三)拓展培训渠道,完善培训举措,借助市旅游教育培训等资源,不断深化信息员培训工作。
三、建立信息工作通报考核制度
(一)建立信息工作通报制度。实行季度一汇总一通报,即每季度定期汇总通报旅游局各科室、街镇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信息报送发布情况,年末通报信息员出席会议培训情况。
(二)建立信息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工作纳入年度局各科室和街镇旅游工作考核。未完成信息指标的,予以考核扣分。
(三)建立信息工作激励机制。按年度信息工作完成情况和得分高低,对优秀信息员进行表彰奖励。
(四)计分标准:每上报一条信息计1分;经区政务网、嘉定旅游网、《嘉定简报》和区旅游局政务微博录用的,予以计2分;经市旅游政务网、市旅游局政务微博、《旅游情况交流》录用的,予以计3分;经国家级旅游信息宣传平台录用的,予以计5分。上报和录用照片的计分标准同上。
注:同一层级多处录用,分值不累计;不同层级多处录用,以高分值计。
区旅游信息宣传各项制度由区旅游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1、2012年度嘉定区旅游信息指标
2、2012年度嘉定区旅游信息需求和格式
 
附件1:

 

2012年度嘉定区旅游信息指标
序号
单 位
年度指标
序号
单 位
年度指标
1
安亭镇
4
13
旅游局办公室
12
2
嘉定新城
4
14
旅游管理科
12
3
江桥镇
4
15
旅游发展科
12
4
南翔镇
4
16
咨询中心
12
5
外冈镇
4
 
 
 
6
徐行镇
4
 
 
 
7
华亭镇
4
 
 
 
8
嘉定镇街道
4
 
 
 
9
新成路街道
4
 
 
 
10
真新街道
4
 
 
 
11
嘉定工业区
4
 
 
 
12
菊园新区
4
 
 
 
 
注:1、信息指标按实际情况每年予以适当调整。
2、旅游企业的信息指标不作要求,但信息发布的数量作为年度信息员“评先”的依据,也作为评价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依据之一。
 
 
附件2:
2012年度嘉定区旅游信息需求和格式
 
一、信息需求
1、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的意见》、《关于加快上海旅游业发展,建设世界著名了旅游城市的意见》、上海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和嘉定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等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旅游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重要信息。
2、按照《嘉定区旅游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在推进2012年旅游工作中有关创新思路、工作举措、工作成果、经验做法、深度调研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3、对我区旅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反映及相应的对策建议等。
4、各单位举办的节庆活动相关信息,日常管理中的工作动态,领导调研旅游工作的相关内容,接待和服务市民游客或内外宾参观游览嘉定的信息,新开业的宾旅馆、旅行社和景区(点)的经营情况等。
二、信息格式
标题字体为黑体,字号为小二;正文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小三;行距为1.5倍,字数不超过一页纸;如有照片,请与电子稿一起发送,照片大小至少为5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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