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2012年2月27日上午,区卫生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并研究了我区卫生系统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现将局长办公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整改已通过验收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求递交消防整改验收情况报告。
二、消防整改尚未申报验收的医疗卫生机构,请积极主动向所在地街镇汇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按要求进行消防整改,尽快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验收。要求各单位制定消防整改验收工作方案。
三、即将搬迁的区牙防所、南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家单位,要求制定详细的过渡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方案,确保过渡期内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上述要求,请各单位于2012年2月29日中午前,经法人签字后,书面报局党政办。对在整改工作中不力、失职渎职或在整改期间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尤其是人员伤亡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消防整改单位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消防整改单位名单
一、已整改验收单位
嘉定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马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工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
外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安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江桥镇金沙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迎园医院
二、未验收单位
南翔医院
中医医院(肛肠科外)
血站
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虞姬墩路、封浜分中心)
菊园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门诊改造后)
真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搬迁过渡期
牙病防治所
南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