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生局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WC2310000-2012-00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3-14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 嘉卫办[2012] 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3月9日上午8点40分左右,长宁区同仁医院9楼楼顶彩钢板临时用房发生大火,10多辆消防车随后赶到现场参与扑救,约30分钟后火势被控制。大火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由于医院地处闹市区,且就诊的病人较多,周边交通与医院正常秩序受到一定的影响。
对此,嘉定区卫生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杜绝发生火灾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消防工作与医疗卫生工作同谋划、同发展,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医院中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全体医护人员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消防工作的格局;要明确本单位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切实发挥其对消防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检查督促作用;加强消防保卫队伍建设,有效发挥其日常巡查和处置初起火灾的骨干作用;基建、总务、财务、人事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防工作,及时提供技术、装备、资金、人力方面的支持;医务、护理等部门及各科室要将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头,定期在本部门、本科室内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医院内部年度考核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的落实,确保消防工作职责真正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供电、供气设施、医用设备专项检查,着力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及时整改消防隐患。同时,要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完善救援预案,做好器材的维护保养,补充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救援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带来的危害和损失。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焊接、动火,或防护措施不落实的情况,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敷设凌乱、私拉乱接的现象;高压氧舱、药剂库房、配电房、锅炉房、手术室、中心供氧站或氧气瓶库、使用大型医用仪器的检查室、中心机房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患者集中的病房楼、门诊楼是否存在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等安全疏散方面的问题;建筑消防设施特别是老旧建筑中的消防设施是否及时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真正达到规范要求。
三、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着眼于提升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管理,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要严格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巡查,明确检查、巡查的具体内容、部位和频次,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完善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医护人员和医院职工进行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特别要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队员的培训,做到人人会操作消防设施、人人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具备管理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要针对病患者行动不便、自理能力差的特点,制定分工明确、程序合理、响应迅速的灭火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要积极推行在高层病房楼、门诊楼每个楼层设置避难间,并配备相应的应急避难装备,为火灾时疏散逃生和应急自救争取时间。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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