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推进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经研究决定,特聘请丁冬根、毛炯炯、
张忠华、杨昌盛、李莉坤、陈其龙、陈学初、唐祖昌、唐荣球、鞠冬梅等10位同志为第四届嘉定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聘期两年(2012年3月1日——2014年2月28日)。
经研究,监督员分为二个小组,其中毛炯炯同志任第一小组组长,唐荣球同志任第二小组组长。
政风行风监督员持嘉定区卫生局颁发的“上海市嘉定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证”,可到本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参与专项检查,提出相关建议,监督检查本区卫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嘉定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职责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嘉定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职责
2012年2月24日
一、嘉定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要积极参加监督员小组的集体调研、检查、评议等活动。
二、监督员应积极参加区卫生系统(卫生局)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主动了解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指导和帮助区卫生系统总结政风行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并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三、监督员可到本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明查暗访,了解情况,参与专项检查,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但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
四、参加被监督单位的有关会议和活动,查阅有关资料,查看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向被监督单位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召开座谈会、查阅被监督单位的台帐资料以及向被监督单位反馈意见等工作时,需二人以上共同进行。
五、对医疗卫生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上存在突出问题,经监督员反映后未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时,监督员有向上级部门反映的权力。
六、监督员聘期为二年。二年期满,区卫生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