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突出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努力实现科技发展的新跨越。我们积极推进原始性创新,努力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对接,激励科技成果支撑产业技术上升,根据《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嘉府发 (2011)31号〕和《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嘉府办发(2011)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
应是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的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成果,以及经过实施已完成的新产品成果、科技产业化成果、技术创新成果和已形成生产能力、有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
二、 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申报2012年度区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必须具有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其有较高的科技含量,而且获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软科学成果(控制数量)必须被政府或经济管理部门采纳,并已应用于决策和管理中,否则不予受理。本次区科学技术奖受理嘉定区科技功臣奖和嘉定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 申报科技成果的材料要求
每项成果申报材料除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外,还必须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知识产权证明、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证明(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研究开发工作总结报告、科技水平检索查新报告、有关涉及该成果水平、效益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的用纸必须采用A4纸,打印规范,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填写申报书中,涉及两个部门联合的成果,均由牵头一方负责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截止时间
各单位需按隶属关系申报。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窗口: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7-1科委窗口;
联 系 人:陆晓姣
联系电话:59528523;59523669。
咨询部门:嘉定区科委
咨询电话:69989194
各部门,特别是科技管理部门应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择优申报的原则,掌握标准,认真组织好我区科学技术奖励候选项目人的选择和推荐工作,既要重视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又要重视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效果,进一步提高2012年度我区科学技术奖励的质量。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