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关于印发《嘉定区实施扶持失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B3301000-2012-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2-04-18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实施扶持失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人社〔2012〕5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社区(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团委(团工委),各委、局、院,公司团委(团工委、直属总支、支部):
现将《嘉定区实施扶持失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嘉定区实施扶持失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下发的《关于2012年实施扶持失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沪人社就〔2012〕118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本区失业青年的促进就业工作,切实帮助本区失业青年实现就业。现就开展本区“启航”计划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启航,我工作我自强
二、工作对象
35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失业青年(包括未进行失业登记而实际处于失业状态的青年人)。重点是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青年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青年人和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
三、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实施扶持失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引导失业青年转变求职观念,帮助一部分失业青年积极求职,实现市场化就业;指导一部分失业青年参加培训见习,提升技能素质;扶持一部分失业青年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人就业;对一部分确实难以市场化就业的失业青年,通过加强就业援助,予以就业安置。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本区失业青年的人数和比例明显下降。
四、主要工作
(一)加强调查,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库
在全区开展调查排摸工作。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日常开展的调查排摸工作中,要重点做好失业青年的个人和家庭基本信息,及其在就业、培训、见习、创业等方面具体需求的信息收集工作,并做好信息台帐。在6月底前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失业青年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库,尤其要将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青年人、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
(二)广泛动员,建立一支“启航导师”队伍
建立一支覆盖全区的“启航导师”队伍。
区就业促进中心在5月底前建立一支包括优秀职业指导师(员),创业咨询师在内的“启航导师”队伍。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启航”计划,在优秀青年代表、企业人事干部、社区工作者等热心于青年就业的人员中选聘“启航导师”。
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应根据自身实际,参照执行,并在6月底前组成街镇一级的“启航导师”队伍。除配合区级“启航导师”团队开展工作外,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独立开展各项工作。
(三)开展职业指导,制定落实“就业启航计划书”
区就业促进中心和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将职业指导贯穿于“启航计划”的整个服务过程中。根据失业青年的不同特点和具体需求,利用适合于青年人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帮助失业青年认清就业形势、调整就业观念、做好生涯规划、掌握面试技巧。
在对失业青年深入开展职业指导的基础上,“启航导师” 和职业指导员要与失业青年共同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就业计划书”,并指导失业青年落实相关计划。
对于准备市场化就业的青年,应至少有针对性地推荐3次就业岗位,引导、鼓励、帮助其实现市场化就业。对有意向参加职业培训的青年,应帮助其选择参加合适的培训项目。对于有见习需求的青年,应积极帮助其参加职业见习计划。对于有创业愿望的青年,应积极为其提供创业指导,配备专门的“启航导师”或开业指导专家提供跟踪服务,积极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对于就业条件差,符合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大学生认定条件的青年,要积极落实就业帮扶机制,切实做到“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
(四)宣传引导,开展一系列“启航计划”专项活动
区就业促进中心和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积极通过开展各式各样的专项活动,整个活动期间要做好以下专项活动。
1、做好一次调查摸底工作。全区在4、5月份开展对35周岁以下未就业青年就业状况的调查,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应认真做好本次摸底调查。
2、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举办一次专门针对35周岁以下青年人的专场招聘活动,切实为有就业愿望的失业青年提供就业岗位。并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做好35周岁以下失业青年的职业介绍工作。
3、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举办一次青年人就业专题职业指导讲座,为青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也可根据情况开展针对青年人家长的指导讲座。
4、全区要建立一批职业见习和创业见习基地,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活动期间要为有见习愿望的青年提供针对性的见习岗位。
5、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活动期间,要切实为有创业意向的青年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见习等服务,要组织“启航导师”和开业指导专家对创业青年进行一对一的跟踪服务,要为创业青年积极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6、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活动期间,要切实为有培训需求的青年组织职业培训,通过职业培训,提高青年人的就业竞争力。
7、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在活动期间切实帮助一批就业困难青年和就业困难大学生,确保他们在活动期间能通过帮扶实现就业。
五、工作要求
(一)协作到位
区就业促进中心各相关部门及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共青团组织的联系,主动沟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失业青年的促进就业工作。
(二)排摸到位
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充分利用三级就业服务网络,要对辖区内的失业青年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注意摸底调查的准确性。各街镇要通过定向排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尤其是长期失业青年纳入“启航”计划的工作范围,对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人员建立专门的信息库。每季度组织就业援助员对排摸出来的长期失业青年进行调查回访,上门开展政策咨询、宣传指导等服务。同时,对新出现的长期失业青年上门开展摸底调查。在每季度的调查回访工作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新各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最新求职意愿和就业状态,做到动态化更新和管理。
(三)服务到位
全区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启航导师”和职业指导员,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启航导师” 和职业指导员要在活动期间对长期失业青年要做到“三个一次”服务。即上门一次,至少主动上门拜访长期失业青年或约定面谈一次;指导一次,至少为长期失业青年开展一次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引导青年转变就业观念,走出家门,积极求职、科学求职;回访一次,每季度对长期失业青年进行一次回访,了解长期失业青年求职、就业的具体情况,帮助青年总结、分析求职失败的原因。
(四)宣传到位
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使辖区内的每一位失业青年都了解“启航”计划的开展时间、服务对象、服务举措和相关政策。积极宣传各项促进青年人就业的政策,引导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启航”计划,青年人就业提供岗位。要加强与各类媒体单位的合作,通过对青年就业问题和典型个案的宣传,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求职就业观念,鼓励社会各方面群策群力,共同主推青年就业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年人就业的氛围。
(五)责任到位
区就业促进中心和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应当充分认识实施扶持失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重要意义。要确保各项工作切实得到落实。将工作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努力形成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区就业促进中心应及时组织对全区的“启航”计划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尽快予以调整、完善,努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发挥更大的效应。
各街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在2012年6月及12月将有关工作总结上报区就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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