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关于下发《2012年嘉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C2202000-2012-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4-17
名 称: 关于下发《2012年嘉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嘉艾办 [2012]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2年嘉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2012年嘉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要点
 
2012年,我区的艾滋病防控工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艾工委具体工作要求,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以履行政府承诺,健全部门职责,创建艾滋病防控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维护市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区艾工委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为部门相互支持和协作搭建平台,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督促各部门完善工作机制,覆行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计划,落实专兼职人员,保证各项防控工作有效实施。
二、加强高危干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区旅游局要会同公安、工商、人口计生、文广局等部门,要在全区宾馆酒店等公共及娱乐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其中所有三星、四星宾馆、旅店、连锁酒店摆放安全套或设置自动售套机。
区计生委和区卫生局要在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放和推广使用安全套。
卫生部门要继续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各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为90%的孕产妇提供艾滋病与梅毒咨询、检测、转介或转诊服务。继续开展和扩大艾滋病病毒免费检测和咨询范围,逐步开展对特定人群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工作,使之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
区卫生局、食药监局要加强采供血机构管理,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合理用血和院内感染控制的培训和管理,完善并落实预防艾滋病和丙肝医源性传播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职业防护。
区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本区艾滋病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区疾控中心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建设成为能独立开展HIV抗体确认和CD4免疫细胞的检测艾滋病确诊实验室。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均开设艾滋病和梅毒筛查实验室,提供必要的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咨询服务。
区公安、司法部门应对85%以上的新进被监管人员开展HIV抗体检测,加强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日常管理。
区禁毒办、区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加强对社区吸毒人员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对80%以上社区吸毒人员开展HIV抗体检测。
三、加强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辖区和行业特点,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宣传教育的内容和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宣教活动。
区艾工委负责落实处级及以上干部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要通过培训班、政务网、在线课件、自学《防治艾滋病干部读本》等形式学习和掌握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处级及以上干部接受培训率达到95%以上,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区新闻办、文广局等部门,要将宣传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作为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重要内容,加大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力度。2012年本区主要新闻媒体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公益广告的比例不小于3%。
区教育、团区委等部门负责本区初中及以上学校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确保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保证课时落实(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确保教工、学生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区人口计生、妇联、农委、人社等部门要做好育龄妇女、农村居民、农民工等人群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目标人群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区司法、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被监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5%以上。
四、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区卫生局要继续加强艾滋病患者日常管理,制定落实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治疗保障政策;继续做好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等免费服务;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重点目标人群的高危干预;加强对确认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定期随访管理。切实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区民政局和各街镇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和保障,形成长效保障机制。
五、加强联防联控,社会各方共同参与
继续参与和实施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中盖艾滋病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区总工会、妇联、红十字会、团区委等应发挥团体优势,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区艾工委应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推动和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控工作。
区艾工委将组织人员对各成员单位本年度艾滋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督导。
 
2012年嘉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分解表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时间
安排
责任单位
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区艾工委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机制。
全年
区艾工委
2
加强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
各街镇及各委办局有关负责同志特别是处级及以上干部,通过培训班、政务网、在线课件、自学《防治艾滋病干部读本》等形式学习和掌握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在职处级干部接受培训率100%。
全年
各成员单位
3
2012年本区各类主要新闻媒体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公益广告不小于3%。
全年
区新闻办、区文广局
4
初中及以上学校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确保教工、学生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全年
区教育局、团区委
5
做好育龄妇女、农村居民、农民工等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目标人群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全年
区计生委、妇联、农委、人社局等
6
加强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2012年被监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5%以上。
全年
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
7
加强高危干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全区宾馆酒店等公共、娱乐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其中所有三星宾馆、四星宾馆、50%未评星级的旅店、连锁酒店摆放安全套或设置自动售套机。
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放和推广使用安全套。
全年
区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文广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
8
继续做好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各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为90%的孕产妇提供艾滋病与梅毒咨询、检测、转介或转诊服务。
全年
区卫生局
9
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采供血、合理用血和院内感染控制的培训和管理,完善并落实预防艾滋病和丙肝医源性传播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职业防护。
全年
区卫生局、区新闻办、区食药监局、区红十字会
10
区疾控中心的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建设成为能独立开展HIV抗体确认和CD4免疫细胞的检测艾滋病确诊实验室。
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艾滋病和梅毒筛查实验室,提供必要的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咨询服务。
全年
区卫生局
11
对85%以上的新进被监管人员开展HIV抗体检测,加强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日常管理。
全年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12
加强对社区吸毒人员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对80%以上社区吸毒人员开展HIV抗体检测。
全年
区禁毒办、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
13
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为每位艾滋病患者开展结核病筛查,卫生局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治疗的保障政策。
全年
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14
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形成长效保障机制。
 
各成员单位
15
加强联防联控,社会各方共同参与
发挥团体优势,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全年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
16
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动员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全年
区新闻办、区文广局、区企业、行业协会
17
加强督导,落实评估
对各成员单位本年度艾滋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督导。
全年
区艾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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