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生局文件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系统2012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党政负责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C2310000-2012-00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4-28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系统2012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党政负责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卫 [2012] 2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机构:

经广泛征求意见,《嘉定区卫生系统2012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党政负责干部绩效考核方案》已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内容,强化贯彻执行,努力实现提高绩效的目标。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嘉定区卫生系统2012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
党政负责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为深化嘉定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着力构建以战略规划、全面预算、绩效考核、质量管理、资产监管、审计监督为核心的专业化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等医改系列文件精神,按照《2012年嘉定区卫生工作要点》(嘉卫[2012]8号)的要求,结合嘉定卫生事业的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分类考核
按照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不同的业务性质及不同的管理目标,分类考核。
1、区级医院。原则上所有的指标基本一致。个别指标单独设计,突出单位特色。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卫生部、市卫生局业务条线工作标准或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3、公共卫生机构。依据其上级条线业务要求及承担的区域服务功能,分类设计考核指标。
4、干部考核。结合各自岗位职责,行政负责干部、党务负责干部、一肩挑干部分别设计考核项目权重。
(二)目标管理
根据单位性质,结合单位发展程度,参照历史水平,设定目标值。目标值参考以下标准确定:一是卫生部门有相关明确规定的工作标准,二是同级同类单位同一项目的当年度平均值或中位数,三是本单位前三年平均值或上年实际值。
(三)持续改进
按照PDCA(管理循环)的原理,通过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检查、绩效评价等环节管理,促进单位自我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区卫生局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简称机构考核),包括7家区级医疗机构(含牙防所)、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公共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卫监所、血站、医疗急救中心);第二类为区卫生局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党政负责干部的考核(简称干部考核)。
三、考核周期
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原则上,相关数据统计自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四、考核方法与内容
(一)机构考核
1、定性考核
是对机构运营绩效中难以量化的重大或重要工作方面进行考核,包含办院方向、平安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等方面的内容,发生任何一项将直接给予绩效考核综合等级降级处理。
2、定量考核
是对机构运营和发展绩效的关键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包含社会满意、管理有效、运营高效、发展持续等内容,每个量化指标单独考核。
(二)干部考核
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两部分。定量考核包含机构绩效水平、机构绩效进步指数、党务工作评价、个人述职测评满意度等内容。定性考核同机构定性考核。根据党政负责干部担任行政、党务不同角色设置不同的权重。
五、考核等级
(一)单个指标的等级划分:考核等级分为优秀(A等级)、优良(B等级)、合格(C等级)、不合格(D等级)四个级别。
(二)机构绩效考核综合等级的确定:根据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单个指标个数占总考核指标数比例,划分为A、B、C、D四个综合等级。原则上同类机构综合等级为A的占30%左右。
(三)干部绩效考核等级的确定:根据干部绩效考核得分,确定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绩效考核有关基础数据的采集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分工,由相对应的职能部门或专业站所负责采集。
(二)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方案,由各职能部门和专业站所结合管理职能自行制定评价方案,落实考核。
(三)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区卫生局对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修改、完善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在卫生系统内形成“卫生局-机构(党政干部),机构-科室,科室-个人”的以战略目标为导向的绩效管理制度,促进嘉定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提升嘉定卫生的整体实力,实现“嘉定卫生事业市郊领先”的目标。
 
 
 
附件:
1、嘉定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定量指标体系(2012年)
2、嘉定卫生系统党政负责干部绩效考核定量指标体系(2012年)
3、嘉定卫生系统绩效考核定性指标体系(2012年)
 
 
附件1:
嘉定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定量指标体系(2012年)
 

     一、二级综合医院
 适用对象:嘉定区中心医院、嘉定区南翔医院、嘉定区安亭医院、嘉定区中医医院
 
纬度
考核指标
主要依据及考核办法
数据获得方法
社会满意
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根据市、区纠风办政风行风测评评分,市、区文明办窗口服务满意度评分,万人问卷评分,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等。依据上述评分折合百分制计算,80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测评反馈结果,采集数据。
预约就诊率
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根据卫生部对预约就诊率的规定精神。预约就诊率5%为合格,预约就诊率10%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预约就诊人次。
平均住院天数
根据医院评审标准规定的平均住院天数为参考值,中心医院14天、南翔医院、安亭医院13天、中医医院15天为合格,中心医院11天、南翔医院、安亭医院10天、中医医院12天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出院病人住院床日,出院病人数。
服务投诉发生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信访条例》,市、区文件精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嘉定区信访目标责任书》任务。统计本单位本年度各类投诉、信访事件批次数(单位主动报告的医疗纠纷批次不列入)。服务投诉发生率0.1‰为合格,0.0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信访)依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信访情况统计表》,局医疗事故办依据《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分别负责采集信访、医疗纠纷批次数据,剔除党政办、事故办重复投诉件,计算总量。
 
人次(例)均费控制率
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以本单位上年度的人次(例)均费,按照5%增长,核定人次(例)均费为参考值。与核定人次(例)均费比较,控制率正5%为合格,0%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门急诊人次、出院床日数、出院病人数。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
业务收入控制率
严格控制费用增长中不合理的成分,也要将基于合理因素的费用上涨限制在适宜范围内,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以本单位上年度业务收入为参考值,结合本市CPI环比增长率和本单位业务工作量增长情况,核定业务收入(年初初定,年终调整)。业务收入与核定业务收入比较,控制率正5%为合格,0%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业务收入相关数据。
抗菌药物每诊次日均费用
加强对应用抗菌药物费用的控制,努力降低患者用药经济负担。以区内四家综合医院上年度抗菌药物每诊次日均费用(累计DDDc/每诊次)平均值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增长3%为合格,下降3%为优秀。
区卫生局药采办根据《上海市药品信息服务系统》采集计算累计DDDc值。
药占比
根据医院类别、医院评审标准,核定药占比。中心医院53%、南翔医院55%、安亭医院55%、中医医院57%为合格,中心医院48%、南翔医院50%、安亭医院50%、中医医院52%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药品收入、医疗收入数据。
管理有效
每医生日均负担门急诊人次(床日数)
根据四家综合医院上年度每医生日均负担门急诊人次(床日数),按高到低排序,取最低值设定为合格,中位数设定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采集执业医师数(包括执业助理医师)。
医疗、护理、预防保健质控优秀率
建立完善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市、区两级专业质控中心(组)质控督查折合为百分制,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以每次每条线质控督查量化得分之和占总质控督查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区医学会根据《市、区两级质控简报》采集市、区两级质控督查得分。
 
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优秀率
根据区医保办,区卫生局行政职能科室(医政科、预防科、监督执法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基层卫生科、信息办 、党政办),区卫生局党委口(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区卫生局群团口(工会、团委等)和专业站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监所、区精神卫生分中心、区妇保所、区牙防所等)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以每次每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得分之和占总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所列各管理部门、专业站所根据制定的《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采集对应的考核得分(具体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由各管理部门、专业站所自行布置)。
 
医疗成本控制率
以四家综合医院上年度平均值为参考值,高于参考值2.5个百分点为合格,低于参考值2.5个百分点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医疗收入、成本支出数据。
运营高效
单位服务量综合能耗
根据四家综合医院上年度单位服务量综合能耗,由低到高排序,取最高值设定为合格,中位数设定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上海市统计局信息采集与处理业务平台》采集综合能耗、门急诊人次、实际住院床日、出院床日数据。
单位资产服务量
以四家综合医院上年度单位资产服务量,由高到低排序,取最低值设定为合格,中位数设定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净资产数据。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门急诊人次、实际住院床日、出院床日数据。
万元医疗收入材料支出
以四家综合医院上年度平均值为参考值,增长5%为合格,下降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医疗收入和材料支出数据。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以四家综合医院上年度平均值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流动资产、业务收入数据。
发展持续
职工满意度
根据职代会对单位领导班子满意度评议得分,90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工会根据《年度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采集年度领导班子职工满意度数据。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根据市编办、市卫生局等有关的文件,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机构评审标准。统计本单位在岗职工(包括企业代理)人员的中、高级职称人数、本科人数、硕士人数、博士人数、执业医师人数、注册护士人数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人力综合素质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区卫生人才分中心根据《上海人事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人事数据。
科技创新综合指数
根据卫生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上海市(区)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以本单位入选国家、部市、区人才培养计划人数,国家、部市、区、局科研立项数,国家、部市、区科研成果数目和奖励等级,专利发明项目数,科研论文发表篇数及刊物级别,国家、部市、区重点学(专)科个数,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数,甲、乙类大型设备数目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相关文件批文,采集所列内容相关数据。
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
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公立医院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在发展方式上,要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要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精细的信息化管理;在投资方向上,公立医院支出要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扩大分配、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以四家综合医院上年度中位数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低于参考值2.5个百分点为合格,等于参考值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人员经费、业务支出数据。
         
二、精神卫生中心
纬度
考核指标
主要依据及考核办法
数据获得方法
社会满意
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根据市、区纠风办政风行风测评评分,市、区文明办窗口服务满意度评分,万人问卷评分,出院患者满意度等。依据上述评分折合百分制计算,80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测评反馈结果,采集数据。
服务投诉发生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信访条例》,市、区文件精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嘉定区信访目标责任书》任务。统计本单位本年度各类投诉、信访事件批次数(单位主动报告的医疗纠纷批次不列入)。服务投诉发生率0.1‰为合格,0.0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信访)依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信访情况统计表》,局医疗事故办依据《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分别负责采集信访、医疗纠纷批次数据,剔除党政办、事故办重复投诉件,计算总量。
人次(例)均费控制率
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以本单位上年度的人次(例)均费,按照5%增长,核定人次(例)均费为参考值。与核定人次(例)均费比较,控制率正5%为合格,0%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门急诊人次、实际住院床日数、出院病人数。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
业务指导满意度
以基层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医院)对区精神卫生分中心业务指导满意度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预防科制作《业务指导满意度调查表》并负责组织调查、采集数据。
上海市精神卫生工作督查评价
以上海市精神卫生分中心对区精神卫生工作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预防科根据上海市精神卫生分中心对区精神卫生工作督查结果采集数据。
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控
以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质控督查折合为百分制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质控简报》采集督查得分。
管理有效
医疗、护理、预防保健质控优秀率
建立完善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市、区两级专业质控中心(组)质控督查折合为百分制,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以每次每条线质控督查量化得分之和占总质控督查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区医学会根据《市、区两级质控简报》采集市、区两级质控督查得分。
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优秀率
根据区医保办,区卫生局行政职能科室(医政科、预防科、监督执法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基层卫生科、信息办 、党政办),区卫生局党委口(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区卫生局群团口(工会、团委等)和专业站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监所、区精神卫生分中心、区妇保所、区牙防所等)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以每次每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得分之和占总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所列各管理部门、专业站所根据制定的《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采集对应的考核得分(具体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由各管理部门、专业站所自行布置)。
医疗成本控制率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高于参考值2.5个百分点为合格,低于参考值2.5个百分点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医疗收入、成本支出数据。
运营高效
精神卫生分中心预算执行符合率
根据财政支出预算、项目预算等预算执行情况为参考值,预算执行符合率90%为合格,98%为优秀。
区卫生局财务科根据财务报表、审计结果采集数据。
单位服务量综合能耗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增长5%为合格,下降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上海市统计局信息采集与处理业务平台》采集综合能耗、门急诊人次、实际住院床日、出院床日数据。
单位资产服务量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净资产数据。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门急诊人次、实际住院床日、出院床日数据。
万元医疗收入材料支出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增长5%为合格,下降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医疗收入和材料支出数据。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流动资产、业务收入数据。
发展持续
职工满意度
根据职代会对单位领导班子满意度评议得分,90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工会根据《年度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采集年度领导班子职工满意度数据。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根据市编办、市卫生局等有关的文件,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机构评审标准。统计本单位在岗职工(包括企业代理)人员的中、高级职称人数、本科人数、硕士人数、博士人数、执业医师人数、注册护士人数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人力综合素质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区卫生人才分中心根据《上海人事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人事数据。
科技创新综合指数
根据卫生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上海市(区)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以本单位入选国家、部市、区人才培养计划人数,国家、部市、区、局科研立项数,国家、部市、区科研成果数目和奖励等级,专利发明项目数,科研论文发表篇数及刊物级别,国家、部市、区重点学(专)科个数,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数,甲、乙类大型设备数目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相关文件批文,采集所列内容相关数据。
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
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公立医院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在发展方式上,要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要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精细的信息化管理;在投资方向上,公立医院支出要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扩大分配、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2.5个百分点为合格,持平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人员经费、业务支出数据。
三、妇幼保健院
纬度
考核指标
主要依据及考核办法
数据获得方法
社会满意
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根据市、区纠风办政风行风测评评分,市、区文明办窗口服务满意度评分,万人问卷评分,出院患者满意度等。依据上述评分折合百分制计算,80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测评反馈结果,采集数据。
预约就诊率
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根据卫生部对预约就诊率的规定精神。预约就诊率5%为合格,预约就诊率10%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预约就诊人次。
平均住院天数
根据医院评审标准规定的平均住院天数为参考值,10天为合格,7天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出院病人住院床日,出院病人数。
服务投诉发生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信访条例》,市、区文件精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嘉定区信访目标责任书》任务。统计本单位本年度各类投诉、信访事件批次数(单位主动报告的医疗纠纷批次不列入)。服务投诉发生率0.1‰为合格,0.0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信访)依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信访情况统计表》,局医疗事故办依据《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分别负责采集信访、医疗纠纷批次数据,剔除党政办、事故办重复投诉件,计算总量。
人次(例)均费控制率
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以本单位上年度的人次(例)均费,按照5%增长,核定人次(例)均费为参考值。与核定人次(例)均费比较,控制率正5%为合格,0%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门急诊人次、实际住院床日数、出院病人数。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
 
业务收入控制率
严格控制费用增长中不合理的成分,也要将基于合理因素的费用上涨限制在适宜范围内,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以本单位上年度业务收入为参考值,结合本市CPI环比增长率和本单位业务工作量增长情况,核定业务收入(年初初定,年终调整)。业务收入与核定业务收入比较,控制率正5%为合格,0%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业务收入相关数据。
抗菌药物每诊次日均费用
加强对应用抗菌药物费用的控制,努力降低患者用药经济负担。以本单位上年度抗菌药物每诊次日均费用(累计DDDc)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增长3%为合格,下降3%为优秀。
区卫生局药采办根据《上海市药品信息服务系统》采集计算累计DDDc值。
药占比
根据医院类别、医院评审标准,39%为合格,34%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药品收入、医疗收入数据。
业务指导满意度
以基层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医院)对区妇保所业务指导满意度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预防科制作《业务指导满意度调查表》并负责组织调查、采集数据。
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督查评价
以上海市儿童保健所对区儿童保健工作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预防科根据上海市儿童保健所对区儿童保健条线工作督查结果采集数据。
上海市妇女保健工作督查评价
以上海市妇女保健所对区妇女保健工作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预防科根据上海市妇女保健所对区妇女保健条线工作督查结果采集数据。
上海市计划生育工作督查评价
以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对区计划生育工作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预防科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对区计划生育条线工作督查结果采集数据。
管理有效
每医生日均负担门急诊人次(床日数)
根据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2.5%为合格,增长2.5%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采集执业医师数(包括执业助理医师)。
 
医疗、护理、预防保健质控优秀率
建立完善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市、区两级专业质控中心(组)质控督查折合为百分制,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以每次每条线质控督查量化得分之和占总质控督查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区医学会根据《市、区两级质控简报》采集市、区两级质控督查得分。
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优秀率
根据区医保办,区卫生局行政职能科室(医政科、预防科、监督执法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基层卫生科、信息办 、党政办),区卫生局党委口(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区卫生局群团口(工会、团委等)和专业站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监所、区精神卫生分中心、区妇保所、区牙防所等)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以每次每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得分之和占总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所列各管理部门、专业站所根据制定的《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采集对应的考核得分(具体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由各管理部门、专业站所自行布置)。
医疗成本控制率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高于参考值2.5个百分点为合格,低于参考值2.5个百分点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医疗收入、成本支出数据。
运营高效
区妇保所预算执行符合率
根据财政支出预算、项目预算等预算执行情况为参考值,预算执行符合率90%为合格,98%为优秀。
区卫生局财务科根据财务报表、审计结果采集数据。
单位服务量综合能耗
以四家综合医院上年度单位服务量综合能耗中位数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增长5%为合格,下降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上海市统计局信息采集与处理业务平台》采集综合能耗、门急诊人次、实际住院床日、出院床日数据。
单位资产服务量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净资产数据。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门急诊人次、实际住院床日、出院床日数据。
万元医疗收入材料支出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增长5%为合格,下降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医疗收入和材料支出数据。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流动资产、业务收入数据。
发展持续
职工满意度
以职代会对单位领导班子满意度评议得分,90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工会根据《年度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采集年度领导班子职工满意度数据。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根据市编办、市卫生局等有关的文件,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机构评审标准。统计本单位在岗职工(包括企业代理)人员的中、高级职称人数、本科人数、硕士人数、博士人数、执业医师人数、注册护士人数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人力综合素质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区卫生人才分中心根据《上海人事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人事数据。
科技创新综合指数
根据卫生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上海市(区)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以本单位入选国家、部市、区人才培养计划人数,国家、部市、区、局科研立项数,国家、部市、区科研成果数目和奖励等级,专利发明项目数,科研论文发表篇数及刊物级别,国家、部市、区重点学(专)科个数,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数,甲、乙类大型设备数目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相关文件批文,采集所列内容相关数据。
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
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公立医院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在发展方式上,要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要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精细的信息化管理;在投资方向上,公立医院支出要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扩大分配、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2.5个百分点为合格,增加2.5个百分点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人员经费、业务支出数据。
 
 
四、牙病防治所
纬度
考核指标
主要依据及考核办法
数据获得方法
社会满意
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根据市、区纠风办政风行风测评评分,市、区文明办窗口服务满意度评分,万人问卷评分,出院患者满意度等。依据上述评分折合百分制计算,80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测评反馈结果,采集数据。
预约就诊率
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根据卫生部对预约就诊率的规定精神。预约就诊率5%为合格,预约就诊率10%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预约就诊人次。
服务投诉发生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信访条例》,市、区文件精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嘉定区信访目标责任书》任务。统计本单位本年度各类投诉、信访事件批次数(单位主动报告的医疗纠纷批次不列入)。服务投诉发生率0.05‰为合格,0.02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信访)依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信访情况统计表》,局医疗事故办依据《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分别负责采集信访、医疗纠纷批次数据,剔除党政办、事故办重复投诉件,计算总量。
人次(例)均费控制率
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以本单位上年度的人次(例)均费,按照5%增长,核定人次(例)均费为参考值。与核定人次(例)均费比较,控制率正5%为合格,0%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门急诊人次、出院床日数、出院病人数。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
业务收入控制率
严格控制费用增长中不合理的成分,也要将基于合理因素的费用上涨限制在适宜范围内,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以本单位上年度业务收入为参考值,结合本市CPI环比增长率和本单位业务工作量增长情况,核定业务收入(年初初定,年终调整)。业务收入与核定业务收入比较,控制率正5%为合格,0%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业务收入相关数据。
 
业务指导满意度
以基层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医院)对区牙防所业务指导满意度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预防科制作《业务指导满意度调查表》并负责组织调查、采集数据。
上海市口腔质控中心临床质控
以上海市口腔质控中心质控督查折合为百分制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上海市口腔质控中心督查结果采集数据。
上海市口腔卫生工作督查评价
以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对区口腔卫生工作督查评价结果折合为百分制为参考值计算,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预防科根据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对区口腔卫生工作督查结果采集数据。
管理有效
每医生日均负担门急诊人次(床日数)
根据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2.5%为合格,增长2.5%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采集执业医师数(包括执业助理医师)。
医疗、护理、预防保健质控优秀率
建立完善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市、区两级专业质控中心(组)质控督查折合为百分制,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以每次每条线质控督查量化得分之和占总质控督查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区医学会根据《市、区两级质控简报》采集市、区两级质控督查得分。
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优秀率
根据区医保办,区卫生局行政职能科室(医政科、预防科、监督执法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基层卫生科、信息办 、党政办),区卫生局党委口(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区卫生局群团口(工会、团委等)和专业站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监所、区精神卫生分中心、区妇保所、区牙防所等)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以每次每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得分之和占总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所列各管理部门、专业站所根据制定的《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采集对应的考核得分(具体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由各管理部门、专业站所自行布置)。
医疗成本控制率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增长2.5%为合格,下降2.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医疗收入、成本支出数据。
运营高效
口腔保健工作经费预算执行符合率
根据财政支出预算、项目预算等预算执行情况为参考值,预算执行符合率90%为合格,98%为优秀。
区卫生局财务科根据财务报表、审计结果采集数据。
单位服务量综合能耗
以四家综合医院上年度单位服务量综合能耗中位数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增长5%为合格,下降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上海市统计局信息采集与处理业务平台》采集综合能耗、门急诊人次、实际住院床日、出院床日数据。
单位资产服务量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净资产数据。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门急诊人次、实际住院床日、出院床日数据。
万元医疗收入材料支出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增长5%为合格,下降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医疗收入和材料支出数据。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流动资产、业务收入数据。
发展持续
职工满意度
以职代会对单位领导班子满意度评议得分,90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工会根据《年度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采集年度领导班子职工满意度数据。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根据市编办、市卫生局等有关的文件,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机构评审标准。统计本单位在岗职工(包括企业代理)人员的中、高级职称人数、本科人数、硕士人数、博士人数、执业医师人数、注册护士人数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人力综合素质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区卫生人才分中心根据《上海人事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人事数据。
 
科技创新综合指数
根据卫生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上海市(区)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以本单位入选国家、部市、区人才培养计划人数,国家、部市、区、局科研立项数,国家、部市、区科研成果数目和奖励等级,专利发明项目数,科研论文发表篇数及刊物级别,国家、部市、区重点学(专)科个数,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数,甲、乙类大型设备数目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相关文件批文,采集所列内容相关数据。
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
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公立医院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在发展方式上,要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要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精细的信息化管理;在投资方向上,公立医院支出要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扩大分配、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2.5个百分点为合格,持平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人员经费、业务支出数据。
 
  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纬度
考核指标
主要依据及考核办法
数据获得方法
社会满意
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根据社会公众满意度、相关部门(不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医院)满意度等。依据上述满意度调查得分折合为百分制,80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测评反馈结果,采集数据。
服务投诉发生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信访条例》,市、区文件精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嘉定区信访目标责任书》任务。统计本单位本年度各类投诉、信访事件批次数(单位主动报告的医疗纠纷批次不列入)。按职工人数计算服务投诉发生率。服务投诉发生率10%为合格,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信访)依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信访情况统计表》,局医疗事故办依据《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分别负责采集信访、医疗纠纷批次数据,剔除党政办、事故办重复投诉件,计算总量。
业务指导满意度
以基层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医院)对区疾控中心业务指导满意度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预防科制作《业务指导满意度调查表》并负责组织调查、采集数据。
管理有效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督查评价
依据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督查评价考核结果折合百分制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预防科根据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反馈年度区县疾控中心考核结果的通知》采集数据。
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优秀率
根据区医保办,区卫生局行政职能科室(医政科、预防科、监督执法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基层卫生科、信息办 、党政办),区卫生局党委口(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区卫生局群团口(工会、团委等)和专业站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监所、区精神卫生分中心、区妇保所、区牙防所等)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以每次每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得分之和占总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所列各管理部门根据制定的《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采集对应的考核得分(具体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由各管理部门自行布置)。
运营高效
预算执行符合率
根据财政支出预算、项目预算等预算执行情况为参考值,预算执行符合率90%为合格,98%为优秀。
区卫生局财务科根据财务报表、审计结果采集数据。
发展持续
职工满意度
根据职代会对单位领导班子满意度评议得分,90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工会根据《年度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采集年度领导班子职工满意度数据。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根据市编办、市卫生局等有关的文件,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机构评审标准。统计本单位在岗职工(包括企业代理)人员的中、高级职称人数、本科人数、硕士人数、博士人数、执业医师人数、注册护士人数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人力综合素质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区卫生人才分中心根据《上海人事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人事数据。
科技创新综合指数
根据卫生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上海市(区)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以本单位入选国家、部市、区人才培养计划人数,国家、部市、区、局科研立项数,国家、部市、区科研成果数目和奖励等级,专利发明项目数,科研论文发表篇数及刊物级别,国家、部市、区重点学(专)科个数,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数,甲、乙类大型设备数目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相关文件批文,采集所列内容相关数据。
 
六、卫生监督所
纬度
考核指标
主要依据及考核办法
数据获得方法
社会满意
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根据市、区纠风办政风行风测评评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评价,市、区文明办窗口服务满意度评分等。以所有被测评单位按高到低排序,取中位数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2个名次为合格,上升2个名次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测评反馈结果,采集数据。
服务投诉发生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信访条例》,市、区文件精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嘉定区信访目标责任书》任务。统计本单位本年度各类投诉、信访事件批次数(单位主动报告的医疗纠纷批次不列入)。按卫生行政许可项目件数、卫生监督执法户次数、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数总和计算服务投诉发生率。服务投诉发生率5‰为合格,2.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信访)依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信访情况统计表》,局医疗事故办依据《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局监督执法科依据《上海卫生监督综合应用平台》分别负责采集信访、医疗纠纷批次、卫生行政许可项目件数、卫生监督执法户次数、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等数据,剔除党政办、事故办重复投诉件,计算总量。
业务指导满意度
以基层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医院)对区卫生监督所业务指导满意度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监督执法科制作《业务指导满意度调查表》并负责组织调查、采集数据。
管理有效
上海市区县卫生监督工作绩效评价
依据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区卫生监督所绩效评价结果,折合百分制,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监督执法科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区卫生监督所绩效评价结果采集数据。
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优秀率
根据区医保办,区卫生局行政职能科室(医政科、预防科、监督执法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基层卫生科、信息办 、党政办),区卫生局党委口(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区卫生局群团口(工会、团委等)和专业站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监所、区精神卫生分中心、区妇保所、区牙防所等)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以每次每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得分之和占总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所列各管理部门根据制定的《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采集对应的考核得分(具体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由各管理部门自行布置)。
运营高效
预算执行符合率
根据财政支出预算、项目预算等预算执行情况为参考值,预算执行符合率90%为合格,98%为优秀。
区卫生局财务科根据财务报表、审计结果采集数据。
发展持续
职工满意度
根据职代会对单位领导班子满意度评议得分,90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工会根据《年度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采集年度领导班子职工满意度数据。
卫生监督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根据市编办、市卫生局等有关的文件,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机构评审标准。统计本单位在岗职工(包括企业代理)人员的卫生监督员、本科人数、硕士人数、博士人数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人力综合素质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区卫生人才分中心根据《上海人事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人事数据。
科技创新综合指数
根据卫生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上海市(区)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以本单位入选国家、部市、区人才培养计划人数,国家、部市、区、局科研立项数,国家、部市、区科研成果数目和奖励等级,专利发明项目数,科研论文发表篇数及刊物级别,国家、部市、区重点学(专)科个数,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数,甲、乙类大型设备数目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相关文件批文,采集所列内容相关数据。
 
七、血 站
纬度
考核指标
主要依据及考核办法
数据获得方法
社会满意
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根据市、区纠风办政风行风测评评分,市、区文明办窗口服务满意度评分,用血医院满意度,献血者满意度等。依据上述评分折合百分制计算,80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测评反馈结果,采集数据。
服务投诉发生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信访条例》,市、区文件精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嘉定区信访目标责任书》任务。统计本单位本年度各类投诉、信访事件批次数(单位主动报告的医疗纠纷批次不列入)。按采集血液总量(人份)计算服务投诉发生率。服务投诉发生率0.5‰为合格,0.2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信访)依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信访情况统计表》,局医疗事故办依据《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局医政科根据《上海市血液管理PASS-3000XP业务操作系统(血液中心版)》分别负责采集信访、医疗纠纷批次、采集血液总量(人份)等数据,剔除党政办、事故办重复投诉件,计算总量。
临床用血保障率
根据本年度提供嘉定区医院临床用血总量(全血、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手工分离血小板单位等)为参考值,计算本年度临床用血保障率(临床用血保障率=本年度提供临床用血总量/本年度提供临床用血指标×100%)。临床用血保障率90%为合格,95%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上海市血液管理PASS-3000XP业务操作系统(血液中心版)》采集实际临床供血量数据。
上海市政府献血任务完成率
根据实际完成的采血数量情况与市政府下达的采血任务数比较为参考值,完成率90%为合格,完成率100%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上海市血液管理PASS-3000XP业务操作系统(血液中心版)》采集实际采血数据。
管理有效
上海市血液管理工作督查评价
依据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对区县血液管理工作督查考核结果,折合百分制,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对区县血液管理工作督查考核结果采集数据。
 
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优秀率
根据区医保办,区卫生局行政职能科室(医政科、预防科、监督执法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基层卫生科、信息办 、党政办),区卫生局党委口(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区卫生局群团口(工会、团委等)和专业站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监所、区精神卫生分中心、区妇保所、区牙防所等)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以每次每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得分之和占总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所列各管理部门根据制定的《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采集对应的考核得分(具体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由各管理部门自行布置)。
运营高效
预算执行符合率
根据财政支出预算、项目预算等预算执行情况为参考值,预算执行符合率90%为合格,98%为优秀。
区卫生局财务科根据财务报表、审计结果采集数据。
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
根据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增长5%为合格,下降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上海市统计局信息采集与处理业务平台》采集综合能耗。
发展持续
职工满意度
根据职代会对单位领导班子满意度评议得分,90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工会根据《年度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采集年度领导班子职工满意度数据。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根据市编办、市卫生局等有关的文件,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机构评审标准。统计本单位在岗职工(包括企业代理)人员的中、高级职称人数、本科人数、硕士人数、博士人数、执业医师人数、注册护士人数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人力综合素质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区卫生人才分中心根据《上海人事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人事数据。
科技创新综合指数
根据卫生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上海市(区)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以本单位入选国家、部市、区人才培养计划人数,国家、部市、区、局科研立项数,国家、部市、区科研成果数目和奖励等级,专利发明项目数,科研论文发表篇数及刊物级别,国家、部市、区重点学(专)科个数,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数,甲、乙类大型设备数目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相关文件批文,采集所列内容相关数据。
八、医疗急救中心
纬度
考核指标
主要依据及考核办法
数据获得方法
社会满意
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根据市、区纠风办政风行风测评评分,市、区文明办窗口服务满意度评分,万人问卷评分,病人满意度等。依据上述评分折合百分制计算,80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测评反馈结果,采集数据。
服务投诉发生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信访条例》,市、区文件精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嘉定区信访目标责任书》任务。统计本单位本年度各类投诉、信访事件批次数(单位主动报告的医疗纠纷批次不列入)。按急救呼叫次数、出车次数、救治人次数之和计算服务投诉发生率。服务投诉发生率0.2‰为合格,0.1‰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信访)依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信访情况统计表》,局医疗事故办依据《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嘉定区120调度指挥系统》分别负责采集信访、医疗纠纷批次、急救呼叫次数、出车次数、救治人次等数据,剔除党政办、事故办重复投诉件,计算总量。
院前急救服务网络平均反应时间
根据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考核相关文件规定(市区12分钟,郊区15分钟)。平均反应时间20分钟为合格,平均反应时间15分钟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嘉定区120调度指挥系统》采集平均反应时间数据。
管理有效
每职工院前急救负荷
根据区医疗急救中心急救呼叫次数、出车次数、救治人次数、公共突发事件及医疗保障人次数、院前急救知识培训人次数等折合院前急救工作量。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职工院前急救负荷。以上年度每职工院前急救负荷为参考值,下降2.5%为合格,增加2.5%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嘉定区120调度指挥系统》、《院前急救工作量统计表》采集数据。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区卫生人才分中心根据《上海人事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人事数据。
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
按照《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手册》有关要求,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中心对区医疗急救中心质控督查结果折合百分制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中心《院前急救督查考核结果通知》采集数据。
 
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优秀率
根据区医保办,区卫生局行政职能科室(医政科、预防科、监督执法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基层卫生科、信息办 、党政办),区卫生局党委口(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区卫生局群团口(工会、团委等)和专业站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监所、区精神卫生分中心、区妇保所、区牙防所等)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以每次每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得分之和占总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所列各管理部门根据制定的《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采集对应的考核得分(具体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由各管理部门自行布置)。
运营高效
预算执行符合率
根据财政支出预算、项目预算等预算执行情况为参考值,预算执行符合率90%为合格,98%为优秀。
区卫生局财务科根据财务报表、审计结果采集数据。
每公里行驶综合能耗
根据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增长5%为合格,下降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上海市统计局信息采集与处理业务平台》采集综合能耗。
发展持续
职工满意度
根据职代会对单位领导班子满意度评议得分,90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工会根据《年度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采集年度领导班子职工满意度数据。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根据市编办、市卫生局等有关的文件,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机构评审标准。统计本单位在岗职工(包括企业代理)人员的中、高级职称人数、本科人数、硕士人数、博士人数、执业医师人数、注册护士人数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人力综合素质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区卫生人才分中心根据《上海人事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人事数据。
科技创新综合指数
根据卫生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上海市(区)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以本单位入选国家、部市、区人才培养计划人数,国家、部市、区、局科研立项数,国家、部市、区科研成果数目和奖励等级,专利发明项目数,科研论文发表篇数及刊物级别,国家、部市、区重点学(专)科个数,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数,甲、乙类大型设备数目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相关文件批文,采集所列内容相关数据。
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纬度
考核指标
主要依据及考核办法
数据获得方法
社会满意
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根据市、区纠风办政风行风测评评分,市、区文明办窗口服务满意度评分,万人问卷评分,出院患者满意度等。依据上述评分折合百分制计算,80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测评反馈结果,采集数据。
服务投诉发生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信访条例》,市、区文件精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嘉定区信访目标责任书》任务。统计本单位本年度各类投诉、信访事件批次数(单位主动报告的医疗纠纷批次不列入)。服务投诉发生率0.05‰为合格,0.02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信访)依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信访情况统计表》,局医疗事故办依据《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分别负责采集信访、医疗纠纷批次数据,剔除党政办、事故办重复投诉件,计算总量。
基本医疗下沉社区比例
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推动服务重心下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按上年度辖区服务人口,计算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万服务人口门急诊人次平均值。基本医疗下沉社区比例=(本单位本年度门急诊量/辖区人口)/上年度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万服务人口门急诊人次平均值×100%。基本医疗下沉社区比例60%为合格,85%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门急诊人次数据。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率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二大类42项)》,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按上年度辖区服务人口,计算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万服务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量平均值。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率=(本单位本年度公共卫生服务量/辖区人口)/上年度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万服务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量平均值×100%。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率80%为合格,90%为优秀。
根据《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二大类42项)》对应的管理部门或专业站所采集数据。
 
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上海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沪卫医政〔2010〕100号)。区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执行零差率销售。根据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年度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情况,核定统一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个百分点为合格,增加5个百分点为优秀。
区卫生局药采办根据《上海市药品信息服务系统》采集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品种、药品总采购金额数据。
传染病总发病率
与本辖区前5年发病率作纵向比较,上升5%为合格,下降5%为优秀。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采集数据。
婴儿死亡率
与本辖区前5年婴儿死亡率(常住人口)作纵向比较,上升0.5个千分点为合格,下降0.5个千分点为优秀。
区妇幼保健所根据《上海市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采集数据。
公共卫生支出占比
按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年度的公共卫生支出占比,高到低排序,取最低值设定为合格,平均值增加10%设定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公共卫生支出数据。
管理有效
每医生日均负担门急诊人次(床日数)
按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年度的每医生日均负担门急诊人次(床日数)高到低排序,取最低值设定为合格,平均值增加10%设定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采集执业医师数(包括执业助理医师)。区卫生局党政办(统计)根据《卫生统计信息直报系统》采集门急诊人次、家庭病床建床数、家庭病床撤床数、实际住院床日数、出院床日数、出院病人数。
医疗、护理、预防保健质控优秀率
建立完善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市、区两级专业质控中心(组)督查得分折合为百分制,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以每次每条线质控督查量化得分之和占总质控督查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区医学会根据《区质控简报》采集区质控督查得分。
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优秀率
根据区医保办,区卫生局行政职能科室(医政科、预防科、监督执法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基层卫生科、信息办 、党政办),区卫生局党委口(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区卫生局群团口(工会、团委等)和专业站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监所、区精神卫生分中心、区妇保所、区牙防所等)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折合为百分制。以每次每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得分之和占总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满分的百分比为参考值,60%为合格,90%为优秀。
所列各管理部门、专业站所根据制定的《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采集对应的考核得分(具体各专业条线管理考核方案由各管理部门、专业站所自行布置)。
运营高效
预算执行符合率
根据财政支出预算、项目预算等预算执行情况为参考值,预算执行符合率90%为合格,98%为优秀。
区卫生局财务科根据财务报表、审计结果采集数据。
单位服务量综合能耗
按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年度的单位服务量综合能耗低到高排序,取最高值设定为合格,平均值下降10%设定为优秀。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上海市统计局信息采集与处理业务平台》采集综合能耗、门急诊人次、实际住院床日、出院床日数据。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根据全区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年度平均值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平台》采集流动资产、业务收入数据。
发展持续
职工满意度
根据职代会对单位领导班子满意度评议得分,90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
区卫生局工会根据《年度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采集年度领导班子职工满意度数据。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根据市编办、市卫生局等四局有关社区编制的文件(沪编[2008]133号文),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本单位在岗职工(包括企业代理)人员的中、高级职称人数、本科人数、硕士人数、博士人数、执业医师人数、注册护士人数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人力综合素质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嘉定区卫生系统人事信息月报》,区卫生人才分中心根据《上海人事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人事数据。
科技创新综合指数
根据卫生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上海市(区)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以本单位入选国家、部市、区人才培养计划人数,国家、部市、区、局科研立项数,国家、部市、区科研成果数目和奖励等级,专利发明项目数,科研论文发表篇数及刊物级别,国家、部市、区重点学(专)科个数,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数,甲、乙类大型设备数目等,由《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每百名职工(含企业代理)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以本单位上年度为参考值,与参考值比较,下降5%为合格,增长5%为优秀。
区卫生局医政科根据相关文件批文,采集所列内容相关数据。
 
注:部分指标计算公式
1、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各类满意度测评得分/总测评次数
2、服务投诉发生率=【∑(信访 医疗纠纷批次数)/(门急诊人次 实际占用床日数�3)】�1000‰
3、人次均费=门急诊医疗收入/门急诊人次
4、每住院床日平均医药费用=住院医疗收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5、每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住院医疗收入/出院人数
6、核定业务收入=上年度实际业务收入�(1 本市CPI环比增长率) 本年度增(减)业务工作量�核定人次(例)均费。
7、核定人次(例)均费=上年度实际人次(例)均费�(1 X%)
8、抗菌药物每诊次日均费用:①每种抗菌药物累计采购数量折算为“克(g)”,除以每种抗菌药物的DDD值(WHO推荐的限定日剂量)计算出每种抗菌药物累计DDDs(用药频度)。②每种抗菌药物限定日费用(DDDc)=该药累计采购总金额(元)/该药累计DDDs。③抗菌药物每诊次日均费用=累计DDDc/(门急诊人次 出院床日数�3)。
9、药占比=药品收入/医疗收入�100%
10、每医生日均负担门急诊人次(床日数)=(门急诊人次 实际占用床日数�3 月末在建家庭病床数�16)/(执业医师人数 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11、医疗、护理、预防保健质控优秀率=∑各类各次质控量化分/总质控量化满分�100%
12、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优秀率=∑各类各次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分/总专业条线管理督查评价量化满分�100%
13、医疗成本率=医疗成本费用/医疗收入�100%
14、单位服务量综合能耗=综合能耗(吨标准煤)/(门急诊人次 实际占用床日数�3)
15、单位资产服务量=(门急诊人次 实际占用床日数�3) /平均净资产�10000
16、万元医疗收入材料支出=卫生材料费/医疗收入�10000
17、流动资产周转次数=业务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18、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人员经费/业务支出�100%
19、每万服务人口门急诊人次=门急诊人次量/辖区服务人口
20、每万服务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量=∑可量化公共卫生服务量/辖区服务人口
21、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基本药物收入�药品收入�40% 累计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国家 市增补基本药物品种)�60%
 
附件2:
嘉定区卫生系统党政负责干部绩效考核定量指标体系(2012年)
 
适用对象:7家区级医疗机构、4家专业站所、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政负责干部
 
考核指标
主要依据及考核办法
 
数据获得方法
行政领导
党务领导
绩效水平
以本年度本单位绩效考核实际得分为参考值折合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28%
16%
《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绩效进步指数
以本单位本年度机构绩效考核实际得分与上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比较计算增长率(进步指数)为参考值。负5%为合格,正5%为优秀。
42%
24%
《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党务工作评价
根据区卫生局党委对本单位本年度党务工作考核得分折合百分制为参考值。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20%
50%
区卫生局党政办根据区卫生局党委对本单位本年度党务工作考核结果采集数据。
满意度
根据职工满意度、卫生局满意度分数按4:6比例计入,90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
10%
10%
区卫生局医务工会根据党政负责干部职代会个人年度述职满意度,党政办根据区卫生局满意度测评结果采集数据。
 
注:党政一肩挑领导的考核按行政领导、党务领导的指标体系分别计算,合计后折合百分制。
附件3:
嘉定区卫生系统绩效考核定性指标体系(2012年)
适用对象:7家区级医疗机构、4家专业站所、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政负责干部
 
纬 度
考 核 指 标
办院方向
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不力,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对口支援、公立医院改革等
发生传染病门诊未正常运行、停设情况
发生属于组织行为的乱收费现象,政府审计或第三方审计有重大问题
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发生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满12分(包括医疗事故积分)
发生医疗机构等级复评审不通过情况
发生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
发生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情况
平安医院
发生完全责任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导致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
发生Ⅰ类孕产妇死亡或发生2例及以上Ⅱ类孕产妇死亡
发生重、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消防)事故
年度重点任务
发生年度重点任务未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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