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关于2011年度嘉定区职业培训机构网络化定期核检结果的通知
索 引 号: WB3304002-2012-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2-06-08
名 称: 关于2011年度嘉定区职业培训机构网络化定期核检结果的通知
文 号: 嘉人社〔2012〕7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09]34号)、《关于在本市职业培训机构中实施网络化定期核检制度的通知》(沪人社职[2011]980号)等有关规定,我区自2012年3月起实施了对本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项目)2011年度的网络化定期核检工作(以下简称“网检”),现将本次网检的结果通知如下:
一、网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项目)
1、网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上海嘉定现代技术培训中心
上海嘉定区成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上海嘉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上海市嘉定建设人才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上海嘉定众仁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上海大恒光学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上海市嘉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上海嘉博世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排列不分先后)
2、网检合格的培训项目
上海国际汽车城人才培训学院:仓库保管工(五级)、仓库保管工(四级)、车工(五级);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会展策划师(四级)、电子商务员(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数控车工(四级)、数控车工(三级)、数控铣工(四级)、数控铣工(三级)、汽车维修工(四级)、汽车维修工(三级)、维修电工(四级)、数据库管理人员(SQL Server)(三级)、加工中心操作工(三级);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工艺美术设计师(三级)、数码影像技术人员(三级);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四级)、数控车工(四级)、数控铣工(四级)。
二、网检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项目)
网检不合格的培训项目
上海国际汽车城人才培训学院:化妆师(五级)、化妆师(四级)、客房服务员(四级)、美容师(五级)、美容师(四级)、美发师(五级)、美发师(四级)、美甲师(五级)、美甲师(四级)、汽车美容装潢工(五级)、母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四级)、电子商务员(四级)、中药调剂师(四级)、物业管理员(五级)、数码影像技术人员(四级)、葡萄栽培(专项职业能力)、钳工(五级)、餐厅服务员(五级)、营养指导师(四级)、家政服务员(五级)、网页设计制作员(四级)、摄影师(五级);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四级)、数据库管理人员(SQL Server)(四级)、数码影像技术人员(四级)、汽车维修电工(四级)、加工中心操作工(四级)、传感器应用技术(专项职业能力)、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四级)、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专项职业能力)、创业能力(专项职业能力)、广告设计师(四级)、网页设计制作员(四级)、餐厅服务员(四级)、维修电工(五级)、维修电工(三级)、计算机操作员(四级);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网页设计制作员(四级)、网络课件设计师(四级)。
三、及时做好网检结果的发布及公示,并对网检不合格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的处理意见
按照《关于在本市职业培训机构中实施网络化定期核检制度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将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媒体将网检结果(包括网检合格、网检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在本次网检中不合格的培训项目作出在业务系统封网处理,封网期间不能实施培训,并完成相关专业许可的撤销手续并送市就业促进中心备案。
我们将对网检合格但存在各类管理薄弱环节的培训机构(或培训项目),切实做好后续的跟踪管理,加强业务指导。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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