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能,保护学生健康。今年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23号),北京、上海等七个省市作为全国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上海市卫生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区作为试点区之一,开展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对象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各类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嘉定区普通小学、马陆小学、嘉定工业区民办娄塘小学、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徐行中学、丰庄中学、安亭高级中学、嘉定区第一中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学校、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共10所学校为我区开展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学校。
二、职责分工
区卫生局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相关专业站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同时加强与区教育局的沟通,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区教育局要将学校卫生工作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导学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试点工作。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参与试点工作的人员培训,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和采样,充分利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手段开展检测,加强对试点学校的指导和服务。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试点相关监测项目的实验室检测工作,做好数据上报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试点学校基本情况调查,并协助卫生专业机构做好其他相关试点工作。
试点学校配合卫生部门,按要求做好监测班级学生的安排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2012年4月,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二)2012年5月20日前,完成春季卫生监督监测工作,5月30日前完成监督监测评价报告的上报。
(三)2012年9月,完成秋季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四)2012年10月15日前,完成年度学校监督监测综合评估分析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试点工作有效实施
学校卫生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试点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重视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要指派相关人员负责,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学校所在街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落实专(兼)人员参与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调查,配合完成本区的学校卫生试点工作。
(二)组织落实, 提高学校整体卫生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内容涉及学校内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育设施和环境卫生、学生生长发育健康指标等内容,卫生部门在监督监测试点工作中,如发现学校存在不足,将及时予以指导学校整改;各试点学校要高度重视自身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教育部门要督促试点学校进行整改,并以点带面促进全区的学校卫生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常见病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学生整体健康水平。
(三)健全机制,实现学校卫生长效管理
通过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动态掌握试点学校基本信息和卫生状况,为初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卫生监督监测综合评价体系、为促进学校改善卫生状况、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常见病提供科学依据,全面推进本区学校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