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2012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我区卫生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嘉定区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系统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治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秩序,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局面持续稳定发展。
三、整治内容
(一)生产安全
1、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严查取缔非法生产“三无”产品的各种安全生产设备,坚决杜绝“三无”产品流入医疗卫生领域。
2、各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落实情况。
3、锅炉房。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主管领导、科长定期到锅炉房检查安全并签署意见,有文字记录;严禁外部人员串岗、逗留。
4、变配电房(室)。在岗人员不得酗酒,不得脱岗、睡岗,不得擅离职守;设备运行正常,有运行和领导查岗记录。
5、液氧站。设专人管理,压力正常;高低压报警要灵敏可靠,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禁油、禁烟。
6、出租房屋。房屋出租甲乙双方必须有协议;承租方与出租方有安全生产、安全防火防事故责任书;承租方无经营与本专业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无有外单位留宿人员。
7、二次供水。设有专人管理,单位供水正常,能保持规定供水压力;蓄水池、高位水箱有安全防护措施,加锁,保证饮用水安全。
8、电梯。电梯按规定每年年检换证;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协议,并且予以落实。电梯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并按期年检;载客电梯必须有与轿厢外联络的通讯装置,有应急照明灯;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9、医用高压氧舱。设有专人管理,严禁烟火,禁止患者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高压氧舱治疗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消防安全
1、化学危险品存储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程,保管及使用人员接受过相关的消防安全培训。
2、建筑消防设施齐全有效,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及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3、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设施齐全有效,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没有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
4、人员密集场所日常巡查到位,并建立完整的巡查记录台账。
5、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6、地下空间的设置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相应的值班记录,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8、建立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9、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有经过演练的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预案。
10、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有相关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三)建筑施工安全
1、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3、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4、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5、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6、员工集体宿舍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
7、严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建筑坑、井及建筑物外檐维护遮挡设施是否到位,安装牢固可靠。
8、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岗位责任制、义务消防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为保障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区卫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1、各单位要按照区卫生局统一部署,成立“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2、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积极稳妥地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单位要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要在历次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排查“三无”安全生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进行。
(三)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宣传活动,通过院报、板报、墙报、多媒体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局面,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四)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同时,区卫生局将组织督导检查,确保我区系统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平稳运行状态。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完成)。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领导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嘉定区卫生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在全系统内部署专项行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前完成)。按照区安委会确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绝不走过场。
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本单位制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局党政办。
(三)开展以“打非治违”为主题的大检查活动(6月30日前完成)。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区卫生局对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巩固我区卫生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效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材料上区安委办和市卫生局。
(四)开展“回头看”活动(7月31日前完成)。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对前阶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活动。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反复检查是否有遗漏、是否有死角。区卫生局再次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已经打击到位、教育到位;“三无”设备是否已全部清理完毕;违章操作、违章施工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五)全面检查,巩固提高(9月中旬完成)。区卫生局将通过督查、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全系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复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塞漏洞,推动我区卫生系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使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9月5日前上报局党政办。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要按照“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反复抓、抓反复,确保安全生产稳定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