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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卫生局文件
关于转发《上海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WC2310000-2012-01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5-07
名 称:
关于转发《上海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办[2012] 1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上海市经信委、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信法[2012]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及监控的长效机制。各重要用户必须自备足够容量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安全措施,按规定配备合格的作业人员,加强安全用电检查、加强日常维护,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并加强与所在地区供电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本区卫生系统用电安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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