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C6301000-2012-01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2-06-08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环局〔2012〕2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近期本市发生数起河道污染事故,多因雨水冲刷污染物经雨水口排放水体所致。汛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发生类似污染事故,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环保自查,排查隐患,确保生活生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汛期次生环境灾害的防治和应对工作,尤其以保证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为重点。
二、全面排查,防范事故
各单位特别是饮用水源地风险企业、重金属排放企业、化学品及危险品储运企业、固体废物处置企业应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对有重大隐患,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要及时上报当地街镇政府和区环保局,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和整改。
化工、制药、酿造及印染等重点行业排放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
三、完善预警,及时应对环境突发事故
针对汛期雨量大可能对环境构成的威胁,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防汛形势,制定和完善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确定防汛目标和重点,形成详细的人员安排、物资筹备、机械调度准备方案,全面落实防汛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24小时带(值)班制,确保防汛信息渠道畅通。在大雨、暴雨后及时组织组织检查,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环境事故。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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