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生局文件
关于下发《2012年第三季度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重点工作提示》的通知
索 引 号: WC2303000-2012-00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6-29
名 称: 关于下发《2012年第三季度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重点工作提示》的通知
文 号: 嘉卫预防[2012] 2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2年第三季度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重点工作提示》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2012年第三季度

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重点工作提示

 

一、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重点传染病防控。第三季度是霍乱、细菌性痢疾、手足口病等为主的肠道传染病及乙脑、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高发季节,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肠道门诊管理,认真做好急性传染病网上疫情监控;各哨点监测医院要继续按照要求做好各类传染病的监测工作,扎实落实重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监测、疫情处置等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7、8月份是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高发期,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监测,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及时发现疫情苗子,及时规范处置。

(二)重大传染病防控。完成同济大学2600名学生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完成市级艾滋病性病监测哨点(企业流动人群)调查;开展处级以上干部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举办年度岗位复训班和社区高危行为干预专题培训;开展辖区三星及以上宾馆、旅店、连锁酒店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安装。

(三)虫媒传染病防控。进一步做好辖区内蚊蝇鼠蟑及孳生地的监测;完成辖区内慢性丝虫病患者随访和关怀照料工作;在市级血吸虫病监测点开展人群查病工作。

(四)计划免疫。一是完成年度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培训工作;二是重点做好麻疹、乙脑等常规疫苗的查漏补种;三是认真落实凭证入学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对学生进行疫苗查漏补种;四是9月按要求开展第二轮消灭脊灰和消除麻疹强化免疫工作;五是组织实施全区免疫规划知识技能竞赛活动并组织参加市级竞赛。

二、学校卫生工作

(一)七月、八月份对全区有暑托班的幼儿园进行“四防”督导,包括:传染病预防、食品安全、防暑降温、卫生安全工作。

(二)八月底前按照体检工作流程要求完成全区新生入托入园儿童体检;开展各托幼机构(包括看护点)工作人员统一体检工作。

(三)视市级要求,启动全区学生视力发育屈光档案的建档工作。

(四)开学后,继续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指导,包括学生常见病管理、学生手足口病及红眼病等传染病防控。

三、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一)区疾控中心要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街镇的创建工作的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合街镇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街镇的创建工作;开展慢性病相关指标知晓率调查,加强心脑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和伤害等工作的质量控制。

(二)完成全区肿瘤早发现宣传版面巡展活动;在试点社区开展居民乳腺保健示范点工作及督导工作;完成全区2011-2012年新发宫颈癌病例的入户调查。

(三)开展防伤害宣传,老年人群跌倒干预活动。

四、妇女保健工作

(一)落实上海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孕产期保健管理分系统在嘉定的试点推进工作,按照要求完善孕产期保健分系统的硬件设施及人员配备,确保正常运营。

(二)做好妊娠风险预警评估市级现场调研质控的准备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相关材料于7月5日前报区妇幼所,市妇女所将在七月中旬到社区开展妊娠风险预警评估现场调研质控工作。

(三)继续做好《无烟城市---盖茨中国控烟项目》的工作。各项目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的干预、质控、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

(四) 组织开展好四家接产医院“金牌助产士”评选活动。

五、健康宣教工作

(一)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在嘉定一中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学生知识竞赛、小组活动等系列活动,提高学生健康素养水平,探索针对学生的健康素养干预模式。8月下旬在南翔举办上海市健康大讲堂活动。继续推进市级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二)7月15日举办由百名孕妇参加的“回归自然母婴安全—保护和支持自然分娩”为主题的大型健康宣教活动,邀请市级专家现场指导、健康咨询,请各接产医院和社区孕妇学校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在华亭镇和徐行镇开展合理使用抗生素调查,对象涵盖800名社区居民以及100名医务人员和患者。

(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1、每年八月的第一周为“世界母乳喂养周”;9月12日是“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各接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宣传主题,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并将活动总结及时上交区妇幼所。

2、各社区围绕9.20全国爱牙日活动主题,开展系列口腔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宣传途径,深入学校和社区,发放宣传资料。

六、精神卫生工作

(一)在我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各社区应配合各街镇对原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相应调整,落实相关精神卫生工作。

(二)为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落实易肇事肇祸病人监护,要做好辖区内常住人口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信息收录和排摸核实等工作。

(三)开展“精神病人康复技能训练”工作,尽可能地扩大服务人群,选择符合条件的患者,通过训练提高社区中病人的服药依从性,从而减少病人的复发。

(四)开展对基层业务人员及家属的培训,提高社区服务能力;逐步建立社区心理咨询点,完善功能。

七、口腔卫生工作

(一)继续开展龋齿普查普治工作,做好暑期预约门诊治疗;各社区对已经完成的普查普治相关数据,尽快录入牙防信息系统,并统计汇总。

(二)在马陆镇开展“健康口腔,幸福家庭”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500户家庭建立口腔健康档案;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上海市居民口腔粘膜病流行病学调查”。

八、其他工作

开展重点职业病、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主动监测工作,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