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民政局文件
关于印发《2012年度嘉定区街镇民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WB7301000-2012-01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2-05-22
名 称: 关于印发《2012年度嘉定区街镇民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嘉民〔2012〕3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民政机构:
现将《2012年度嘉定区街镇民政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2012年度嘉定区街镇民政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嘉委发[2012]10号文件,结合《嘉定区2012年民政工作要点》,围绕嘉定“社会发展市郊领先”奋斗目标,确保今年全区民政工作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和文化建设中的“载体作用”,深入建设现代民政示范区,制定2012年度街镇民政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民政机构。
二、考核内容
以《嘉定区2012年民政工作要点》为依据,按照《2012年嘉定区街镇民政工作考核标准》(附件一),从社会救助、老龄工作、双拥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服务、社会组织建设、民政窗口服务文明指数等七大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分值
社会救助、老龄工作、双拥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服务、社会组织建设分值各为100分。根据嘉委发[2012]10号文件,经与区社建办商定,民政考核各镇、嘉定工业区基本考核指标与权重为:社会救助0.5 分、老龄工作0.5分、双拥工作0.5分、基层政权建设1.25分、社区服务0.5分、社会组织建设0.5 分;各街道、菊园新区基本考核指标与权重为:社会救助2分、老龄工作1 分、双拥工作1分、基层政权建设2分、社区服务1.5 分、社会组织建设1 分。上述工作百分制考核后按权重分值的75%折算,民政窗口服务文明指数(单独测评)占分值的25%(《测评表》见附件二、三)。
四、考核方法
突出考核重点,注重平时和考核实效,体现有利于推动工作,便于实际操作和科学量化的原则,采取平时随访和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年中反馈。7月份,根据考核标准,局相关科室和单位对街镇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局办公室汇总后反馈至各街镇民政机构,便于街镇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总结提高。
(二)年终考核。12月初,局相关科室和单位根据考核内容,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街镇进行考核评估,重点结合平时掌握、随访、检查等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逐项打分。局办公室汇总后,考核情况报区政研室,作为街镇民政工作考核依据。
五、有关要求
开展民政工作考核,是检验全年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现代民政建设发展的有效载体。各街镇要认真对照《嘉定区2012年民政工作要点》和《2012年嘉定区街镇民政工作考核标准》,立足区域实际,围绕中心工作,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项目,扎扎实实完成今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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